九十年代物业管理中的深圳记忆
90年的代深圳皇港口岸
深圳是中国少有的几个建构了自身物业管理特色的城市,“深圳物业管理”则是基于这一城市的地域文化特征所形成特色形态的一种命名。这一现象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达到了一个高峰。当其时,深圳物业管理以其中国物业管理发源地和最发达地区的双重标签,在全国各地攻城掠池,风光无限。“深圳物业管理”开始被两种难以抹去的形象所左右,其一是物业管理发展迅速及其在全国无出其右的地位,一如中国物业管理金字塔的塔尖;其二是作为全国物业管理发源地所创造的中国物业管理的许多经典,让后来者只能仰其项背。
第一部物业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高潮体验
1994年6月18日,中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法规在深圳横空出世——《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同年11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引领全国物业管理潮流的举动,事实上不仅仅作为一种深圳物业管理逐步走向完善的象征,它同时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深圳物业管理在全国地位的一种真实面貌的体现。
上世纪九十年代,深圳物业管理进入到一个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对外拓展”和“完善法制”成为深圳物业管理的重要话题。尤其是后者。业主大会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等等已经重新切分和组建了深圳物业管理的发展空间,曾经作为深圳物业管理象征的许多时髦的服务理念已经纷纷隐没。
从某种意义上说,《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是在深圳物业管理发展的一个重要时刻的里程碑,也为深圳物业管理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潮体验。一是对于作为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窗口深圳形象的书写,法制的构建和完善,为物业管理在深圳的发展奠定了最好的基石,也因此,在九十年代,物业管理于深圳已是一张名片,一种可以大书特书的城市资源;二是深圳物业管理正因不断创新和无数的行业第一才赢得了它的地位;三是作为移民城市的深圳,深圳物业管理伴随着各种难以割舍的乡情和自身的强大实力迅速辐射到全国各地。
第一个物业行业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青春记忆
1993年6月28日,中国第一个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正式成立。这比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成立早了将近十年的时间。
这同样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深圳,这个深圳物业管理的黄金时期。“深圳物业管理协会”的成立,首先被认为打破了关于“物业管理边缘化”的定型化想象。从这里呈现出来的不再是充满无奈和伤痕记忆的场景,而是一种充满青春豪情的回忆。
“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后,一方面,它作为政府部门的延伸,凭借其灵活的工作方式和独特的行业地位,行使着某种程度上的政治职能。在深圳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开始被政府部门借其之手,作为一个独立的形象被有意识地建构和引用,这得自深圳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管理政府部门之间的紧密关联。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凸显的正是深圳物业管理作为“城市名片”的一些重要特征。在这里,政府部门的某些职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也被诠释和实行得淋漓尽致。另一方面,“深圳物业管理协会”又把深圳那些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笼络在一起,不仅让这些企业有了一个互通有无、相互交流的空间和平台,更主要的是让这些本来处于社会边缘的企业有了一个相互倾诉的精神家园。“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清晰地显露出这一特定景观,比如物业管理研讨会明显增多;比如各类物业管理活动使物业管理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比如企业的声音可以通过一个共同的渠道进行呐喊;比如每年的协会年会成为深圳物业管理行业最隆重的聚会,等等。
而同时,在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视野中,“深圳物业管理协会”左右逢源,也因此呈现出一种充满青春况味特征:激情、豪爽而充满了自如感。它的行为、方式和工作其间的人群,都是如此的热情和青春。这种热情和青春感,不仅是来自深圳物业管理的熏染,也正是那个物业管理时代激情的产物。
第一个业主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存在还是发展”的困惑
1991年1月,第一个“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深圳天景花园成立,这一制度对中国物业管理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如果说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将青春记忆置于物业管理的视野中,从而勾勒出了作为当代物业管理中心的深圳形象,那么也可以说,九十年代初期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同样以一种别样的方式展现了作为全国物业管理中心的深圳形象。
“业委会”诞生的时候正值深圳物业管理的黄金时间。深圳物业管理的繁荣,既和当时物业管理精英的努力创新有很大的关系,也是新的改革时代国家发展的需要,这导致了一大批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优秀的物业管理小区出现。欣欣向荣的城市建设成为“业委会”产生和发展的肥沃土壤。
“业委会”是物业管理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概念和内容。更重要的是,业委会切合各方的利益。物业管理公司在其中发现了与业主利益的攸关点,业主找到其个人利益近乎象征性的代言人,政府在其中看到了制衡各方、构建和谐的可能性,于是就有了“业委会”的繁荣与发展。
业主委员会纳入到社区业主切身记忆之中,除了对具有社区象征意义的民主制度的叙述,它开始真正透过“社区民主”的视野去看待社区发生的一切,并通过自身影响,呼吁着全社会对社区政治生活的关注。今天的“业委会”与物业管理正在一同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一大热点。
但问题同样在于,这种“草根民主”首先需要完善制度的支撑,其次需要它所依赖的根基的牢固,否则,它就只停留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而这二者无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深圳还是今天,并不完全具备。这也似乎为其留下了某种悲剧性的伏笔。
由此而引发的困惑是:业主委员会的诞生除了社区民主的象征意义之外,它还有什么?它是作为一种民主象征的存在,还是通过张扬自身作用来不断发展。事实上,在今天,对深圳物业管理来说,业主委员会已经成为深圳物业管理辉煌的一阕挽歌。
第一次公开招投标:物业管理公平与公正的精神追认
1996年12月,深圳鹿丹村物业管理权向全社会公开招投标——首次采取公开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早在1993年1月,深圳市就以莲花北村作为试点,实行内部招标。1996年鹿丹村老住宅区实行公开招投标,此举大大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这一次招投标对深圳物业管理,乃至中国物业管理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方面,表现出了物业管理对公平公正精神的一种追求,是物业管理在向规范化的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在某种意义上,鹿丹村第一次公开招投标将编织于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命运之中。
另一方面,它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物业管理不断完善的一种主要表达方式之一。它所凝聚和表达的精神内核开始从物业管理行业向社会进行展示。
这一次招投标对物业管理而言是经典的,值得大书特书。但未来如何保持和实施?这一疑问,同样是对于曾经有着历史和传统的深圳物业管理能否保有自身辉煌的疑问。
(作者单位:深圳市华佳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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