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供热改革到底有多紧迫?

我国的建筑集中供热,尤其居住建筑的供热设施和方法,因存在诸多问题,似已成“十三五”规划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亟待改善和解决的任务之一。

供热体制与机制改革滞后

供热基本是计划经济

现行供暖的标准、价格、时间和企业均由政府确定,企业亏损政府补贴;按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的制度等。因未以市场的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为核心,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即未实现供热用热双方以热能为商品进行公平交易;故现行的供热基本是计划经济。

供热的垄断性

现行采暖费的一次性预缴、节约不退费、住节能建筑不减费、停暖供暖不达标与自补采暖难得赔偿和补偿、住房空置被强制收费和空置率高不愿供热、“捆绑”收费等侵犯用户利益等行为,只是供热利益垄断的表象。

更为深刻的利益垄断如:近年入住供热的大批高层建筑,其无采暖设施的公摊建筑面积的比率,比传统建筑约高一倍,也被按有采暖的面积收了费;近年全球性的逐渐暖冬,已使采暖期室内外的平均温度之差明显降低,从而节约了供热燃料,但未以此减少采暖费;尤其因供热燃料煤炭产能过剩和市场机制的完善,致价格逐降、购货随时免费直达等,均使供热成本急降,但采暖费却仍难顺理下调。此外,借国家、地方和电力企业投资建设改造发电、电网和环保设施,发展热电联产、扩大集中供热“拆炉并网”,以及管网改造等措施,不仅提高了供热效率,还减或免去了供热环保的投入。供热企业继续享受增值、房产和土地使用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不论是用户购买节能房的投入,还是政府、单位和用户保温补暖等工程的巨大投入,固然能使用户应得到用暖舒适的感受,但最终均因将建筑的散热减少,使室温升高,减少了建筑的供热,而给供热单位提供了可观的红利。

综上所述,可谓供热单位的经营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也表明了有的供热企业已经“整体上市”、“利润增5.6倍”等媒体报道是具有可信度的。

供热管理的缺失

对供热行业的管理缺少创新思维,多忙于应对用户的投诉和供热企业的“述苦”,“平息”各方纷争。在供热垄断性、体制与机制不顺,特别是享有各种红利的情况下,供热企业将安于现状,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令行的供热用热合同制度搁置;因用户节能可能“减收”更令供热企业难接受,不愿面对市场精心经营付出的采暖计量工程。

供热技术与管理落后

虽大都实施了采暖分户改造,但供热与用热的设施均在同一管网中,即水和热相混合的供暖方式,致使用户能够私接乱改窃水窃热,损公肥私、“无政府”现象泛滥。

用户苦乐不均

目前供热建筑及采暖设施十分多样化,但缺失相应的热网设计、施工、运行调整技术和管理,即使供热站采用了现代化的手段,只能宏观调节,而难保用户群体的室温均匀。室温低的挨冻、投诉或私改、安加压泵或自费补暖;室温高的因增大了室内外的温度差而浪费热能,尤其是开窗取暖的直接浪费。

用暖安全性低

因供热用热共用管网,致使户内采暖水的压力居高,遇设施维修不周或操作失误超压,发生户内采暖设施爆裂跑水事故,甚至触电等次生灾害,成为居住生命财产损伤和社区和谐的安全隐患之一。

难防窃水窃热

供热用热共用管网又无计量,必给个别住户窃水和安装加压泵的窃热等行为提供了条件,不仅损失浪费水资源和能源,还破坏了供热系统正常运行,且使多数用户受损。对上述行为虽有查禁,但因其面广量大、方式多样、伪装隐蔽、户门难进等原因而防不胜防屡禁不止。尤其对久而不解的室温偏低而安装了加压泵用户的查禁,更显得尴尬。实施水费阶梯价格制度后,还将能以窃水冲减自来水量的超标加价。供热单位虽往水中加入异物,但无妨窃水冲厕;而添加臭味剂防窃的“办法”,不仅因有害健康遭致群愤投诉,并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使用毒害性危险物质”行为。

无法实施采暖计量

在供热用热共用管网的情况下;不论将计量的水表安在供水的还是回水的管路上,用户均可用从回水一侧取水的方法,使返回到热力系统的水量减少,达到窃水又窃热的目的。如在供回水的两管路都安水表,不仅增加计量成本,还会因两表的误差不同,使计量失真加大。且安装热表仍不能避免采暖设施的爆裂事故。

即使安装了热表,更因用户的节约行为和舒适的需要,经常调节甚至关闭或开大水量,必将导致热网水力失衡及随之产生的热力失衡。用户室温频繁波动失控,供热运行调整接应不暇,甚至供用热的双方都不愿接受。

已提上议程十几年的热计量工程无进展,不仅劳民伤财,也有损政府公信力。从而现行的计量办法应仅是一种设想,并已成为供热改革的技术障碍。

供热质低价高

目前的供热仅是定时供暖而已。用户不能按需调节室温,更不能提高浴室的温度而需另备热源;也不能按需随时采暖或停暖,更不能借以使用热水,尤其难于解决我国南方对于采暖的需求。

供热管理不力所致的跑冒滴漏现象、难防的窃水窃热行为、停暖期企业无收入并需维护设施和员工开支花销,尤其设施时开时停老化短寿的维修等间接成本,均会使供热成本和采暖费居高不下。

各级政府专设供热管理机构的花销,也应是供热所致的社会成本。

上述虽可能是个别现象,但对于屡诉不解的采暖用户,似有供热尚未达到“温饱型”水平之感。

用户自发的节能举措

除个别用户增设加压泵和窃水窃热等外,还因诉求难得合理解决,索性做出无奈之举。虽能缓解部分矛盾,但因是无组织实施的非常态之举,必将引发新的消极因素。

自费保温

用户自费建筑保温,虽能使室温升高而供用双方受益,但将破坏建筑感观和增加火灾隐患,危及社区群体的安全。

自费采暖

有的用户宁可白交了供热设施基础建设费,退出集中供热而自行采暖,因而质疑集中供热优越性的舆论,不足为怪。结果导致低效供热、闲置已有设施、增加新的投入,浪费社会资源;还会影响社会能源平衡和生态环境、建筑感观,也埋下了如触电,或燃气煤炭爆燃与中毒等安全隐患。

采暖期迁居

因室温不达标或居住人口少、不常在家、或为“节约”,采取候鸟式的居住方式:采暖期停暖迁居他处,回暖后迁回。岂非影响生活质量,劳民伤财。

供热现状不利节能减排

上述供热的各种损失浪费现象,最终无疑均会浪费供热燃料,给“地球村”增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有害物,尤其是增加雾霾天气的几率和程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虽陆续以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试图改革供热现状。但因深层矛盾未得有效改善,且有新生问题丛生,似有积重难返之势,致使其改革停滞不前。为了“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故亟待创新思维,探求新的办法,改善我国供热的现状。

可喜的是,据了解,我国供热领域已出现了一种户式换热形式的新技术,有望解决目前供热的弊端,尤其可能破解南方人民供热需求的难题。但愿它能得到各界的关注、研讨、试点和成功,攻克阻碍我国北方供热进入市场经济的“技术堡垒”,以及开发南方供热产业的难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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