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集中供暖之前应充分汲取北方教训
近年随着全球性的气候变化,我国南方的冬季凸显湿冷,致使南方人民尤其是城镇居民,期望供热采暖的呼声渐高;并已将南方供暖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似已成为十三五规划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需要解决的任务之一。
综观各种解决南方供暖方案议论中,也有实施城镇集中供热之说。为此,似应以目前北方城镇集中供暖中存在的问题为鉴,期望南方要创新思维,且不可照搬北方的供暖模式。
北方的供暖是计划经济
因我国北方现行的集中供热制度与技术,是在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虽早已实施了住房(用暖)的私有制;但在供热无实现商品交换的重要手段——计量的情况下;供热标准、价格、时间和企业均由政府确定,以及企业亏损政府补贴等情况下。表明供热尚未以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为核心,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即未实现供热用热双方以热能为商品进行公平交易。因而北方现行的集中供热基本是计划经济,不适合于市场经济的要求。
北方供暖行业的垄断性
现行采暖费的一次预缴、节约不退费、住节能建筑不减费、停暖供暖不达标与自补采暖难得赔偿补偿、住房空置被强制收费和空置率高不愿供热、“捆绑”收费等侵犯用户利益,只是供暖垄断的表象。
深层的利益垄断如:入住供暖的高层建筑,无供暖设施的公摊建筑面积的比率,比传统建筑约高一倍,也被按有供暖的面积收费。近年因暖冬气象而节约的燃料费不抵减采暖费。近年供暖燃料煤的价格虽然逐降;但采暖费却难顺理下调。总而言之,不论是用户买节能房的投入,还是政府、单位和用户保温补暖等工程的巨大投入;固然用户应得到用暖舒适的感受;但最终均因将建筑的散热减少,使室温升高,减少了建筑的供热,而使供热企业得到了可观的红利。
综上所述,可谓供暖企业的经营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北方供暖技术与管理落后
集中供暖的管理和企业缺少创新思维,多忙于应对用户的投诉和企业的述“苦”,“平息”各方纷争。
在供暖垄断并享有红利的情况下,企业将安于现状,致《合同法》中令行的供热用热合同制度搁置;更难接受因用户节能可能“减收”的,以及应对市场精心经营付出的采暖计量工程。本拟以企业为供热计量工程主体的设想,岂非“一厢情愿”,“与虎谋皮”。
虽大都实施了采暖的分户改造,但因供暖与用暖的设施均在同一管网中,致使供暖存在以下难于克服的弊端。
1、用户苦乐不均:因缺失新的热网设计、施工、运行调整技术和管理,难保用户群体的室温均匀满意。致室温低的挨冻、投诉或私改、安装加压泵或自费补暖等;室温高的则因增大了室内外的温差而浪费热能,尤其是开窗取暖的直接浪费。
暖气不暖,业主们集体抗议
2、用暖安全性低:因供暖用暖共用管网,致使户内采暖水的压力居高,发生户内采暖设施爆裂跑水事故,甚至触电等次生灾害;成为居民生命财产损伤和社区和谐的安全隐患之一。虽有供热事故保险,但却难得赔偿或赔偿“杯水车薪”。
3、难防窃水窃热:因供暖用暖共用管网,给住户窃水和安装加压泵的窃热等行为提供了条件;窃水既损失浪费水资源和能源,还破坏了供暖系统正常运行而使多数用户受损。对窃水虽有查禁,但因其面广量大、方式多样、伪装隐蔽、户门难进等,而防不胜防,屡禁不止。对久而不解的室温偏低用户,无奈自费安装加压泵用户的查禁与惩罚,显得理亏与尴尬。实施水的阶梯价格制度后,还将能以窃水冲减自来水量的超标加价。虽可往水中加入异物,但无妨窃水冲厕;添加臭味剂防窃的“办法”,因有害健康遭致群愤投诉,并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使用毒害性危险物质”行为。
4、无法实施采暖计量:在供暖用暖共用管网的情况下,不论将计量的水表安在任何管路上,用户均可用从回水一侧取水的方法,使返回热力系统的水量减少,达到窃水又窃热的目的。如在供回水两管路上都安水表,不仅增加成本,还会因两表的误差不同而使计量失真加大。
即使安装了热表,更因用户的节约行为和舒适的需要,经常调节甚至关闭或开大水量,必将导致热网水力失衡和随之的热力失衡,用户室温频繁波动失控,供暖运行调整接应不暇;甚至供用暖的双方都不愿接受而告终。
已提上议程十几年的热计量工程,因无进展不仅劳民伤财,也有损政府公信力。从而现行的计量办法应仅是一种设想,并已成为供热改革的技术障碍。
5、供暖质低价高:目前的用户不能按需调节室温,更不能提高浴室的温度而需另备热源;也不能按需随时用暖或停暖,还不能借以使用热水;仅是定时接受供暖而已。对于屡诉不解的采暖用户,似有供热尚未达到“温饱型”水平之感。
供暖管理不力所致的跑冒滴漏现象,难防的窃水窃热行为,停暖期企业无收入并需维护设施和员工开支,尤其时开时停设施老化短寿的大修等,均使供暖成本和采暖费居高。
各级政府专设供热管理机构的花销,也应是供热所致的社会成本。
6、不利于节能减排:供热中的各种损失浪费现象,无疑均会因浪费供热燃料,给“地球村”增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有害物,尤其是增加雾霾天气的机率和程度。
哈尔滨供暖首日雾霾严重
用户的自发举措将倒逼供热改革
近年北方采暖用户因其诉求难得合理解决,索性私自的无奈之举已日渐增多。虽能缓解部分矛盾,但在已有集中供热设施的情况下,无组织实施的非常态之举,必将引发新的消极因素。
例如:用户自费建筑保温,虽能使室温升高而供用双方受益,但会破坏建筑感观和增加火灾隐患,危及社区群体的安全。用户宁可白交了供热设施基础建设费,退出集中供热而自行采暖,结果闲置已有设施增加新的投入,以及埋下安全隐患;因供暖室温不达标或为“节约”,而在采暖期迁居或停暖,因其居室的低温致其邻居的室温下降,从而波及他人生活质量。因而质疑集中供热优越性的舆论,不足为怪。
对南方集中采暖的期望
改革开放以来虽陆续以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如:《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试图改革北方的供热现状。但因深层矛盾未得改善,且有新的问题丛生,似有积重难返,改革停滞不前并愈加困难之势。即使有些新的提议,例如,以计量的热费附加基础热费的收费办法,以存在户间的传热为由,而对不用暖的用户也将按其建筑面积收取部分热费;显然不符合于公平交易的法则。
为了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的供热业亟待创新思维,探求新的办法改善现状。南方则应在汲取北方供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政府放手并支持指导,各地依其气候和能源资源等特点,用市场经济手段探讨开发新的供暖模式;切不可移植北方现有的集中供热方式。
据了解,我国供热领域出现的一种户式换热计量供热方式,既可随时取暖又可常年供给热水的新技术。有望克服目前北方集中供热业存在的诸多弊端;给发展集中供热带来一线曙光;满足南方人民集中供暖和热水的,较为全面的供热市场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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