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可不是小事
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部分人率先富起来了。为改善生活质量,许多人举全家之力求购环境优美的地产,以供居家、创业之用。环境已成为人们是否下单的关键因素之一;购房后,为求与外环境匹配,人们又大规模改造内环境,希望创造人间仙境以求幸福地享受人生。但因管理不当和产权人决策失误造成环境恶化,不适人居的现象较普遍地存在,令人痛心的环境灾难与问题常浮现在眼前:1、恶意装饰装修,降低建筑品质。有的业主不接受管理单位监管,乱请一些装修游击队,擅改结构,打掉圈梁、承重墙,使业主们提心吊胆。重庆破坏承重结构的业主被万州区建委处罚五万元;2、违章建设,侵占公共空间,损害他人环境利益。有的业主独占屋顶,乱建房屋或花园,不允许他人上屋顶。有个典型的案例,业主在顶楼建了违章建筑,把原来用于排放废气的管道口缩小抬高,结果导致大厦废气排放不畅,在集中排放废气时段,产生废气回灌现象,使楼下部分业主难以忍受,四处告状,直至反映到了中央电视台。排气管厂家来人检查,得知原因是屋顶业主私自改小了管道口径,加高了排气管。但因楼上业主花了较大代价装饰好了屋顶,岂容他人损坏,于是,开发单位、物管、业主长期处在矛盾中,人居环境不断恶化,邻里关系紧张;3、堆砌材料,过度装修。俗话说,跨越真理一步就成谬误,业主改造环境也是一个道理。作为普通市民而言,很难有环境安全标准的概念。当然,国家也难以过细地来规范。因而,许多不当装修导致业主住进新房,病魔上身,这也催生了一些新的行业领域,如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的诞生;4、环境纠纷升级。某小区实施前期物管时因管理不严,导致业主乱开店、乱排油烟等,小区环境恶化,后物业公司因合同到期,业主欠费难追,决定退出,业主们说,你们要走得把环境复原。有一小区,因楼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布点餐饮企业,结果噪声、油烟严重影响楼上业主生活,业主怒不可遏,常向楼下扔垃圾等以示抗议,餐馆老板也怒火中烧,扬言要整死人。终于有一天餐馆老板纠集数人上楼将有意见的一业主暴打致死。造成了重庆因小区环境纠纷首例命案的悲剧,后来该店被迫关门,打人者被绳之以法。新来的老板注重了环保设施的增设,消灭了油烟和噪声等污染,业主与该店终于相安无事;5、不问业主意见,乱改外部环境。有一企业自认为做好事,将中心花坛搬走,修出一条路来,方便业主车辆入库,结果业主要求恢复花坛;6、环境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有的小区配套环境因缺资金长期不完善,有的分期建设项目,有意模糊各自的环境配置,将前期应配的说成是后期的,或将后期的说成前期的,结果,业主入住大呼上当;7、废弃物处置不及时,“四害”横行,宠物粪便污染,排水不畅,污水横流等现象随处可见,病毒传播导致“非典”的教训尚历历在目。有些小区业主因此而指责物管服务标准低下,有的物管则对业主的指责怀恨在心,给予颜色。实际上上述例子是经济问题与环境问题交叉的结果,诸如此类的现象难以悉数列举。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维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上有关于“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可见,环境保护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大力推进的事业,是政府要大力支持抓的工作。各小区的人居环境管理单位要理直气壮地抓环境管理,绝不手软。近期要顺应国际形势,逐步在小区管理单位导入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和细化人居环境考评指标体系,严格环境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环境价值的最大化。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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