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小区的和谐之路
如果每一个出现问题的小区都要先上访以引起领导的重视,然后等领导批示问题才能得到解决的话,那么我们会惊恐地发现,对人与自然小区维权方式的赞美就会变相的鼓励大家都去上访!
因此,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制度,一种让政府、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的制衡点,一种不是去依靠行政权力角力而是与之相配合的法治形态。
2004年,在昆明市世博园旁边,一座名为人与自然的小区悄然落成,也就是从那时起,人与自然小区为了追求如她名字一般的和谐美好的生活,开始了不懈的努力。
序幕
人与自然小区由云南恒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背依浩瀚的金殿森林,毗邻世博园,是世博生态圈纯水生态型社区。小区分三期建设完成,为23幢小高层建筑,设计住户712户。
2004年12月,恒昌集团公司聘请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自2004年12月14日正式交房至今,小区有696户已领钥匙,其中已有475户业主入住。
和众多的新建小区一样,随着业主入住率的逐渐增多,小区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被业主逐步发现并陆续提了出来。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一部分给以解决,一部分则以开发商遗留问题向业主解释,尤其是对于业主意见最大的小区建筑垃圾堆积成山的问题,虽然经过业主的强烈抗议,但物业管理公司对此事的解决却仍然显得力不从心,没有任何进展。当业主们发现自己提出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的时候,成立业委会的想法开始在广大业主的心里萌芽。
前奏
2007年4月10日,依照法定程序,人与自然小区业主委员会临时筹备组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在领取了昆明市盘龙区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区域内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程序的文件后,紧接着对临时筹备组的名单进行公示并开始征集小区业主签名。
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立后,首先就业主们意见最大的小区内建筑垃圾堆积成山的问题再次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交涉。
小区是分期开发完成的,建设过程中遗弃在小区东南侧墙外的建筑垃圾——“土山”,以及东北侧墙内的工程垃圾与围墙缺口——“大坑”长期得不到解决,给小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及环境卫生污染。“土山”长约150米、宽25米左右,已经高出了小区的围墙。刮风时则飞砂走石,下雨时滚滚的泥水不断流入小区内,周边私搭乱建的违章棚户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还随处可见人畜的粪便,导致垃圾堆里蚊虫滋生,臭气熏天。临墙的许多业主不得不将面向东南墙的窗户封死。
在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立前,小区的业主们就曾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立之后也就此问题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物业管理公司坚持说这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分内之事,作为受聘于小区的管理者,只能尽最大努力帮助反映、进行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也曾多次向开发商反映业主的意见,但是问题迟迟没能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业委会临时筹备组对小区内“人与自然会所”的权属也提出了质疑。位于小区内物管办公室旁的会所被改建成营业性茶馆业主们持强烈反对意见,他们还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安装小区大门门禁锁、为已基本入住的单元进行楼道修补以及墙面粉刷、要求物管加强对非停车位的占道乱停车管理、对已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更换等等一揽子方案,物业管理公司对此亦解释说部分要求可以满足,但是如果是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应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物业管理也只能从中协调将业主的意愿转达。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处理问题“慢半拍”,自己应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重点就先从清理垃圾开始。
高潮
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所发出的公告的措辞一次比一次严厉。建筑垃圾已经堆在那里两年多了,由于垃圾的自重,东南墙已经被“土山”压出了条条裂缝,墙体被压得向内倾斜,业主的汽车都已经不敢在此墙下停放。由于“土山”与小区墙体基本持平,常有外来人员轻松翻越“土山”进入小区,据小区业主反映“保安经常追着他们跑,太不安全了!”“大坑”位于小区东北墙角处,里面堆满了石料、黄土等,东北墙转角处的墙体开了个“大口”——方便施工人员进出所开凿的,现在外来人员随便可以出入,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业委会临时筹备组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小区建筑垃圾问题。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从开发商那里讨到新的说法,临时筹备组改变了战术。
2007年4月19日—20日,根据临时筹备组的反映,昆明电视台的都市新闻栏目《街头巷尾》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连续两天的曝光报道;4月24日,《春城晚报》也对此问题进行了曝光报道,同时,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员及热心业主14人到恒昌集团公司,向开发商反映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等问题,并向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领导提交了正式信函。据《春城晚报》报道说开发商一位负责人承诺,5日内会清理干净小区东北墙内的建筑垃圾,但东南围墙外的建筑垃圾是别的建筑商遗留的,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清理。似乎是迫于舆论的压力,当日开发商连夜派人清理了小区东北围墙以内的建筑垃圾。但是对于小区东南墙外的垃圾,开发商坚持说那不属于小区的范围,而且也不是自己留下的,拒绝进行清运,建设期间作为临时过渡,他们确实在围墙外堆放过挖地基产生的泥土,可后来已拉走回填了。
交涉未果,事情再次陷入了僵局。业委会临时筹备组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们开始“上访”——向市长热线进行投诉,并且由临时筹备组的一名老党员代表广大业主给市长写了一封信——《“人与自然”开发商倾倒遗弃建筑垃圾触目惊心!》,图文并茂,请求市长“为民解忧,为民排难。”
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4月26日,由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盘龙区青云办事处牵头,在开发商恒昌集团公司召开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盘龙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周队长,盘龙区青云办事处城管科杨科长,恒昌集团公司庞副总经理,以及人与自然业委会临时筹备组三位组长。会议讨论了对小区东南墙外建筑垃圾的处理意见,各方面达成共识:由恒昌集团公司负责清运,执法大队和城管科负责协助联系垃圾接收场及垃圾清运后现场卫生环境的依法维护。会后,上述一行人对建筑垃圾进行了现场勘察,恒昌集团公司庞副总经理当即表示:“为维护恒昌集团的良好声誉,不论是谁倾倒的这堆垃圾,恒昌公司都负责尽早清运,和人与自然小区业主共同打造和谐美好的家园。”
4月29日—5月2日,恒昌集团公司对小区东南墙的建筑垃圾堆进行了清运推平,困扰了小区业主两年之久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开发商在清运垃圾时也把小区内枯死的两棵大榕树运走,并对小区内的一些道路进行了修补,小区环境开始好转。
问题
物业管理公司两年多没能解决的问题,在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得到了彻底解决,那么人与自然小区的“成功经验”是否能够让其他社区学习了呢?其实,如果仔细思考这件事情,我们就会发现,人与自然小区的成功,只是一个特例,并不具备普遍性的意义。可以说这只是很幸运地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而已。
所谓的天时,是指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即将在昆明开幕,昆明市政府正在进行全市的市容市貌治理活动。所谓地利,是指人与自然小区位于世博大道上,属于通往世博园的主干道,而世博园又属于昆明市的标志性风景区之一,在残运会期间必然有大量的运动员和代表经过此地。所谓的人和,是指市长受理了那位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党员、北京作家写的投诉信。
在这所有的天时、地利、人和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影响无处不在,那就是政府。不难看出,政府强而有力的政治手腕是促使整件事情得以解决的关键。在人们为政府保护了广大业主的利益而欢欣鼓舞的背后,我们不无忧虑地想到,虽然在这次政治手段与管理制度的角力当中,前者取得了胜利,而这种非制度的胜利又能够维持多久以及受益于多大的范围之内呢?虽然有解决办法总比没有好,但是我们却没有办法为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摇旗呐喊。如果每一个出现问题的小区都要先上访以引起领导的重视,然后等领导批示问题才能得到解决的话,那么我们会惊恐地发现,对人与自然小区维权方式的赞美就会变相的鼓励大家都去上访!
因此,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制度,一种让政府、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的制衡点,一种不是去依靠行政权力角力而是与之相配合的法治形态。
人与自然小区离业委会正式成立的日子不远了,但是在随后筹委会第六次公告中的最后一句话“人与自然的业主们,让我们团结起来,依法讨回自己应有的权益,不达目的不罢休!”仿佛一个既代表结束又预示着开始的符号深深烙在记者的脑海中。因为这同时让记者联想到美国纽约资深物业管理人沈克明先生说到的另一句话“物业管理的核心归纳为:平衡——和谐,有了政府,开发商,业主,业委会,管理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才会有社区的和谐。”
从下而上的斗争维权和从上而下的制度推进,真的就这么难以同步吗?
(本文同文作者:倪大军,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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