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你安全吗?
最近,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案并其他一些问题,被罢免了党内一切职务。这件事情除了在反贪领域又一次引发社会震动以外,不得不让人再次对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忧心忡忡。作为国家立法,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险,是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这是一个救急、救难和救命的基本保障。高层贪腐官员大量挪用社保资金,问题的严重性已不仅限于违反党纪国法,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带来劳动者对社会保障制度安全的失望和对自己能否维系基本生存的担忧,从而使他们产生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
从这个性质上着想,我们同样不能不对维修资金的安全保障制度给以更高的关注。
针对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是目前广大城市居民能否保持长期、正常的居住水平的基本保障。如果说社会保险资金丧失安全将使普通劳动者生存权面临巨大危机,那么维修资金丧失安全同样将使他们的居住权受到巨大的威胁。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围绕维修资金的归集、保管和使用等一系列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纠纷和冲突已经越演越烈,业主和公有住房单位或者不依法交纳或者无法得到合理使用,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或者违规截留或者违规挪用,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缴不力或者代管资金期间本身亦缺乏社会监督等等现象也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1999年施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遗留较多缺陷已经不适应现实的发展需要,而从2005年即开始起草并酝酿至今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亦千呼万唤不出来。正是这一系列的制度保障缺陷、立法司法缺陷和执政行政缺陷,使得房屋维修资金出现两极危机:一边是已经缴纳的维修资金大量积压得不到透明公正的监督和及时合理的使用,这对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另一边是应缴而未缴的维修资金造成的巨大缺口,将使今后大量的商品住宅和售后公房面临无法维修的窘况。面对维修资金,我们头上的积压越堆越厚,同时脚下的漏洞却越陷越深。
在已有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维修资金的收取程序是:业主→售房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这个程序中始终没有业主的真正管理权,他们自己的钱永远装在别人的腰包里而自己还必须一家人都到齐了才有资格发言。还有一些城市的做法,是认为最大的问题出在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于是将他们从这条收费链上清除,那么这样是否就安全了呢?
我们都清楚一个最科学适用的简单游戏就是“剪刀、石头、布”,它的原理是相互制约,一物降一物。如果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习惯于将过错全部归结到某一方当事人并不断合谋将他清除(尽管事实上他真的是最有可能犯错的),殊不知这样更有可能产生更有企图的贪婪者,其实最安全的做法恰好相反:让更多应该参与的人都能参与,但是要设计一个彼此制约和公开透明的规则。
谁也无法预言下一个巨贪将出现在维修资金的钱堆里,但是缺乏制度保障和合理疏导利用的巨大利益随时充满着危险,如何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和使用,这对每一个业主,每一个政府官员,每一个房地产开发人员和物业管理者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本文为《现代物业》、 设施管理网(cnfm2001.com)联合版权所有,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xdwyxm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