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是如何实现垃圾分类的?

加拿大多伦多市垃圾分类的发展阶段

加拿大的多伦多市是世界上最典型的民族多元化城市,41%的人口出生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多元族裔、多元文化增加了城市环境管理的难度。多伦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对城市环境的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制定现实公共政策的基础。《财富》杂志在一项全球最佳城市调查中,把多伦多市列为世界上最适于居住和工作的城市。人们这样描绘多伦多:这是一座移民城市却没有贫民窟,没有涂鸦,没有尘埃,少有交通堵塞,充满活力却不狂乱,一座大都市却空气清新,商业发达而邻里关系健康。总之,这是一座运转正常、魅力四射的城市。

多伦多最开始提倡垃圾分类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这与多伦多城市住房结构变化有直接关系。加拿大人的住房分为别墅和共管式公寓两种类型,70%的家庭居住在别墅式住房里,共管式公寓居民只占30%左右。资料显示,早在20世纪30年代,多伦多市中心的繁华地区就开始出现高层公寓,60年代出现了合作建房形式,70年代出现大规模的共管式公寓的建设高潮,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大增,也带来了生活垃圾问题。从这一时期开始,多伦多所在的安大略省开始提出垃圾分类的“蓝箱”(Blue Box Program),标志着多伦多市垃圾分类的起步。政府开始在城市街区建立垃圾回收点,向每户居民免费发放印有回收标志的蓝箱子,在高层公寓居住区和城市商业中心摆放大型回收箱,供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由于只是提倡回收可以再利用的垃圾,分类要求相对简单。可以说,高层共管式公寓的迅猛发展使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促使人们关注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立法与推广工作。

今天,包括多伦多在内的加拿大各大城市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体系与运行系统。加拿大的立法遵循联邦制国家的做法,国家和省政府的立法权有明确的划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均以省为单位制定和实施。加拿大10省和3个地区都分别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并在法律之下制定了细化的垃圾分类条例。多伦多市是安大略省的首府,遵循安大略省议会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加拿大是一个严明的法治国家,法律条文与对策措施配套出台,具有实质意义,一旦立法就会得到强制执行,个人和社会单位遵守法律的意识极强。

多伦多市垃圾分类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标志是1994年3月3日安大略省根据环境保护法制定的5部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统称3R条例。

安大略省是整个北美地区最早关注垃圾填埋场空间不足问题的地区,从20世纪90年代初着手制定环境保护条例和垃圾分类目标。1991年2月,安大略省环境与能源部宣布了垃圾减量行动计划,提出以1987年的垃圾量为基数,在2000年前实现减少50%未分类垃圾的目标,主要针对在安大略省产生的全部无危害、可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固体资源。正是为了从制度上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1994年,安大略省议会根据省环境保护法制定了5项减量、再利用和循环利用条例,从各个方面确保工业企业、商业机构和公共机构以及市民落实可回收资源的分类,减少垃圾填埋量。

5项3R条例构成了安大略省环境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形成了严密的垃圾分类与回收条例体系。条例包括安大略省条例101/94:城市垃圾循环利用与堆肥化;安大略省条例102/94:垃圾审计与垃圾按减量工作计划;安大略省条例103/94:商业、工业与公共机构资源分类计划;安大略省条例104/94:物品包装业的审计与包装减量工作计划;安大略省条例105/94:定义(对条例347的修正)。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条例102/94和条例103/94。

第二阶段

以2002年安大略省出台的垃圾分离法(the Waste Diversion Act)为标志,提出了量化的垃圾分类目标。垃圾分类法规定在2008年实现垃圾分类60%的目标,并赋予其法律地位。在这一阶段,安大略省还成立了一些组织促进垃圾分类回收,包括致力于环境保护的斯沃特(SWAT)组织来监督安大略环境方面的法律实施情况。此外,还成立了安大略省垃圾分类回收公司来实施管理各种省内的垃圾分类项目,然后作为生产原料集中外售给生产企业。政府把出售所得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购买和更新,以减少市民的负担。多伦多市作为安大略省的首府,必须严格执行省的上述垃圾分类法律。

印有市政标志的多伦多垃圾回收桶,黑色为不可回收,蓝色为可回收

安大略省制定3R条例对不同类型的社会单位的分类范围做了详细的规定。多伦多在资源回收方面取得的成绩主要是条例发挥了制约作用,同时与各种社会单位环保意识的提高有直接关系。加拿大的环境学者提出了“行为设计理论(Planned Behavior Theory)”,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生活垃圾的分类和资源回收是在生活领域产生的环境问题,而居民是垃圾的直接生产者,没有居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没有高度文明的行为举止,再严格的政策其实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对居民行为进行分析,为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创造便利的条件,是保证政策富有成效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开展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垃圾分类的宣传手册,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宣讲普及资源再利用的知识,说服市民改变多年形成的丢弃垃圾的习惯,自愿配合将混合垃圾按照三分法加以分类,把政府的垃圾分类目标变为居民的行为准则。主观和个人遵守到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程度、社会压力以及社会责任感等因素的影响。2004年市府工人在怡陶碧谷区实行有机垃圾分类时,派遣一支由12名学生组成的宣传队到住户家分发传单并解释新的分类计划,挨户敲门,家中无人的住户就记下其地址,再进行第二次访问。最初大多数居民对市政府所说的“垃圾三分法”计划(THREE STREAM RECYCLING,指分类为不可回收垃圾、蓝箱回收物及绿桶有机物三种)并不热心,但在听过学生的解释之后,都表示愿意配合。因此,政府的宣传教育与垃圾分类的行为规范内化直接相关。

第三阶段

多伦多市在2007年根据自身的情况单独提出的分离有机垃圾的计划。多伦多市政厅的固体垃圾管理服务部(Solid Waste Management Services)具体负责垃圾管理。多伦多在继续实施安大略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基础上,把垃圾分类的目标从60%提高到70%,计划在2010年对收集到的垃圾的70%进行回收利用,30%作为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垃圾分类进入了新阶段。

多伦多制订了“绿箱计划”(Green Bin Program),开始分离有机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是安大略省尚未要求的,标志着多伦多市垃圾分类进入一个新的质量提升期。2002年底多伦多市府将北部的垃圾填埋场关闭,大部分垃圾运往500公里以外美国密歇根州的一个私营堆填区,每天有142辆大型卡车运送,多伦多市政府每年向美国支付4,700万美元垃圾费,费用上涨了三倍。密歇根州目前正在立法阻止垃圾进口,在2010年合约期满之后,多伦多的垃圾必须在本地的填埋场处理。为长远计,市府又推出了“后院分解计划”,以期减少垃圾堆积。

街上随处可见的小绿箱

而新的“绿箱计划”又进了一步,既节省开支又符合环保要求,是目前切实可行的绿色环保行动。市政府免费为每个家庭提供一个厨房用小容器用于收集有机垃圾,一个室外用的绿色带轮垃圾桶,每周一次免费回收。市政府要求每个大厦要购买一个大的绿箱,每个大厦作为一个集中收集点。这项分类计划的试点最初在多伦多西北部的怡陶碧谷区先行展开,将可减少载送2.5万吨有机物垃圾前往填土场,使之变为市内公园的植物肥料。在积累一定经验之后,士嘉堡区及北约克、约克、东约克及旧多伦多市区的部分地区将跟进施行。绿箱计划2008年在多伦多全面铺开,最终的目标是全市所有地区49万住户都将采用有机垃圾分类制度。绿箱计划的实施大大改变了多伦多人常年形成的有机垃圾丢弃习惯,将多伦多的垃圾分类推向一个新高度。

家庭使用的小蓝箱

多伦多特有专门装有机垃圾的绿色箱子

多伦多市垃圾分类的最新变化,是实施电子废物回收计划,市政府为每50户居民免费发放一个淡绿色的容器收集电子废物,市政固体垃圾管理部门定期免费回收。

安大略省垃圾分类条例的主要内容

安大略省条例101/94:城市垃圾循环利用与堆肥化

资源再利用和推进堆肥的目标是3R条例的核心内容,而规定三种新型的垃圾处理站是条例101/94的主题,解决垃圾分类的设施问题。第一类设施是市政垃圾回收点,在这里垃圾将被分拣,并被作为终端用户的二手生产原料变身为新产品。第二类设施是市政垃圾回收仓库,是用于储藏可以再利用资源的场所。第三类设施是树叶与庭院垃圾堆肥站,树叶及杂草等庭院有机垃圾将被转变为堆肥。条例对三种类型的垃圾回收、储藏和堆肥场所的建筑标准以及操作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庭院的树叶用专门的袋子收集好等待清运

101/94条例还规定了可回收垃圾的种类分为“必须分类回收”和“可选择分类回收”两类:必须分类回收的垃圾有不锈钢食品与饮料罐、铝制食品与饮料罐、硬纸板、玻璃瓶罐、纸张、报纸、塑料容器,可选择回收的垃圾有12类,每个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的两类。

多伦多的垃圾清运车也是分类的

安大略省条例102/94:垃圾审计与垃圾按减量工作计划

该条例要求企业、餐馆、公寓楼、宾馆、影剧院、超市、办公楼、仓库、学校、医院、养老院以及建筑公司与拆迁公司等各类机构有义务实施垃圾审计并制订垃圾减量工作计划。

安大略省1994年的103号法律规定,商业、生产单位以及公共机构都必须对本场所的垃圾分类现状做审计,然后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分类计划,并予以公示,一是提高职员的合作意识,二是接受职员的监督检查。

按照安大略省条例103/94,实施垃圾减量计划需要经过以下4个步骤:一、实施垃圾审计;二、制订垃圾减量计划;三、落实垃圾减量计划;四、更新垃圾审计与垃圾减量计划。业主和经营者负责委托审计单位;垃圾审计主要包括计算垃圾量、类别以及成分,分析垃圾产生的基本原因以及技术参数和相关的垃圾管理政策。审计结果是制订垃圾减量计划的基础资料。垃圾减量计划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行动计划必须符合3R的梯级目标,即首要目标是减量,其次是再利用,再次是循环利用。减量行为必须明确义务和实施条件,必须明确实施以及取得预期成果的时间期限,实施措施必须是分轻重缓急,要明确哪些行动对于目标实现是最为重要的。必须每年实施一次垃圾审计并制订新的减量计划,一些快速成长、变化显著的企业应该加快垃圾审计和更新计划的频率。垃圾审计报告和减量计划必须是书面的,提交环境与能源部主管单位备案。减量计划必须公示,使每一名员工都可以看到。

103/94条例对教育机构、医院、旅馆与汽车旅馆、工厂、办公楼、餐厅和零售中心以及综合商厦的审计重点分别做了规定。

安大略省出现了很多的垃圾审计公司。这里介绍一个案例。2008年1月,一家叫做C.D.Sonter Ltd.的环境咨询公司幸运地接到了塞内卡学院纽纳姆校区(Seneca College, Newnham Campus)的垃圾审计邀请,对该校区过去2006~2007年12个月的垃圾进行审计。审计的垃圾对象是安大略省条例102/94规定的校区应该回收的项目,包括硬纸板、纸张、报纸、罐包括铁罐和铝罐、玻璃包括瓶和罐。审计的主要发现如表1、表2所示。

针对垃圾分类成分的研究结果,环境咨询公司向塞内卡学院纽纳姆校区主要建议:重点减少污染物在垃圾中的比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垃圾分类清运体制的作用。具体措施包括:1、继续垃圾分类教育和训练;2、制订后续计划和监控计划;3、改进现有的垃圾分类标识;4、继续实施再利用计划;5、对非要求分类的废物应增加再利用和回收类别。公司提出的目标是,减少垃圾中包含可回收垃圾50%以上,在2008年12月前把垃圾分类量从现有的51%增加到63%,最终达到安大略省所要求的在2008年实现垃圾分类60%的目标。

根据这一条例,安大略省环境保护部增加了环境部门人员编制,雇佣10名全职的巡视员监督和检查安大略省的垃圾分类实施状况。这项条例的意义在于,3R行动不仅针对家庭,所有商业机构、企业单位和政府机构都被纳入到垃圾分类的体系中来,要求各个机构必须履行相应职责,增强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意识,制定管理措施,减少垃圾填埋量。

安大略省条例103/94:商业、工业与公共机构资源分类计划

这部条例是商业、工业与公共机构资源分类计划,对不同类型场所的资源分类标准做了相应规定。

(1)独立零售商场和综合商厦

在人口超过5,000人规模的城镇,如果独立的零售商或在综合商中的零售商营业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而且是惟一的垃圾管理责任人,那么就必须对本场所产生的垃圾执行垃圾分类程序,履行推进本程序实施的义务。这里的“惟一的垃圾管理责任人”的含义是,如果一个商厦里有12个商户,其中11个是卖服装、家用电器、药品、鞋类等,只有一家超市卖蔬菜和食品,超市就是惟一的垃圾处理责任人,商厦的垃圾就要由超市店主负责。该条例从1996年7月1日生效。

(2)大型建筑项目

当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时,承建商或承建商代理人应遵守本条例负责对建筑现场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回收。

(3)大型拆迁项目

当拆迁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时,承建商或承建商代理人应遵守本条例负责,对拆迁场所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混合废物进行分类回收。

(4)办公楼

拥有10,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或办公楼群的业主应该履行资源分类程序,但是不包括公共道路、公园以及其他公众可以自由进入的场地。

(5)公寓楼

拥有6个单元以上住宅楼的业主应该履行对公寓楼所产生废弃物进行资源分类的义务。这里的业主可以是单独的,也包括基于“共管式建筑法”成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业主董事会,相当于我国的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6)餐馆及外卖食品店

餐馆所有者和经营者必须对餐馆产生的垃圾加以分类处理,推进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

(7)旅店和汽车旅馆

超过75个房间的旅店或汽车旅馆有义务对本场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8)医院

被分为A、B级的公立医院以及根据对1990安大略省条例修改后的964条例定级为F的医院,负责人有义务对本设施产生的垃圾实施分类,以推进条例的落实。

(9)教育机构

在一个学年中任一时点学生数超过300人的学校,负责人有义务对校园所产生的废弃物加以分类和回收。

(10)大型制造业工厂

大型制造业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有义务对生产场地产生的废弃物加以分类,促进资源的再利用。103/94条例的第二部分对每一种社会单位应加以分类回收的物品做了详细的描述。根据笔者的了解,这一条例在后来的实施中有了不少改进,现实中的规定比条文更加严格。例如,对于餐馆,103/94条例规定如果在过去的两年里,没有一年的销售额等于或超过300万加币,则不适用本条例。但是现在至少在多伦多市已经非常严格,无论经营额度多少,都必须严格对本餐馆的垃圾加以分类。

垃圾分类的基本做法与初步成效

垃圾分类的基本做法

(1)居民家庭的垃圾回收

多伦多市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家庭垃圾再循环标准,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庭院垃圾、有机垃圾。市政府向居民免费发放了蓝、灰、绿三种颜色的垃圾桶。居民们按要求使用指定的垃圾箱、桶分类投放。垃圾回收是定时的,多伦多市有机生活垃圾每周四回收。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每两周一次,一般是周二。避开周一是因为经常与节日冲突的缘故。

不同体积的箱子

蓝箱子回收可再利用垃圾,包括纸盒、纸筒、塑料瓶/罐、空油漆桶、金属瓶、玻璃瓶、铝盘、饮料盒、纸板、纸箱、塑料袋、发泡盒、废纸、(鸡蛋)纸托、喷雾器空瓶、书报等。不可放入的物品包括玩具、电子产品(钟表、磁带、半导体、搅拌器)、锅、盘子、衣服、鞋、玻璃饮料瓶、碎玻璃、灯泡、镜子、陶瓷制品、金属衣架、铝箔制品、礼物包装塑料、蜡纸、纺织物品。

灰箱子回收不可再利用垃圾,包括皮具、纺织物、烟蒂、棉球、口香糖、软木瓶塞、化妆用粉饼、牙线、木制品、炉灰、毛发、蜡烛等。塑料制品包括玩具、化妆盒、食物容器、花盆、CD盒、刀叉、蔬果盒、外卖食品包装、礼物包装、饮料盒等。玻璃物品则包括玻璃饮料瓶、盘子、杯子、窗玻璃、镜子、化妆品空瓶等。金属物包括衣架、锅、盘等(加拿大商业指南网站http://5in.ca/)。

家庭庭院植物垃圾,如草坪剪草后的草屑、树枝树叶等,要装入特定的牛皮纸袋,等待回收。

在安大略省,2007年开始的“绿箱子计划”是多伦多独特的计划,是对垃圾回收难度最大的有机垃圾的挑战。政府的统计表明,有机垃圾占生活垃圾的30%。绿箱回收有机垃圾,包括水果蔬菜、鱼、肉等食物,以及动物粪便、盆养植物、软纸(食物包装纸、纸巾、咖啡过滤纸、纸盘等)、茶叶包等。不可放入的垃圾包括塑料瓶/袋、头发、毛发、木屑、烧烤炉灰。市政府的一些垃圾车将被改装,专门用来收集有机垃圾,并直接将其运到堆肥厂,加工好的有机肥料卖给园艺公司或供给多伦多市府管理的公园使用。

多伦多的垃圾清运车也是分类的

政府通过收费政策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在上述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机垃圾和庭院垃圾四种类型中,可回收垃圾是不收费的,目的是鼓励居民尽可能把可以回收的资源分拣出来,促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有机垃圾和庭院垃圾也是不收费的,可以用作堆肥原料。

在丢弃口用图案标出哪些物品可回收

只有不可回收的垃圾是收费的。为了避免多缴垃圾费,在丢弃垃圾的时候,居民就会尽量将可回收物品和有机垃圾分拣出来,分别放置在蓝箱子和绿箱子里。不可回收垃圾桶的容量有四种,分别为65升、120升、240升和360升,居民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每一个桶的收费标准不同,每年与市政府签约购买回收服务,与按件收费相比,收取年费更容易管理。灰垃圾桶小号的可容纳1个垃圾袋,特大号的可容纳4.5个垃圾袋。按照多伦多市政厅的收费标准,小号灰垃圾桶不需要缴费,中号的年费为39加元,大号的年费为133加元,特大号的年费为190加元。多伦多市政府公布的数字表明,多伦多有近50万户家庭,每户每年要缴给市政府垃圾年费62加元。当然市政府的收费目的还是为了减量,如果垃圾减少,年初预订的垃圾桶大了,居民可以随时联系市政府的固体垃圾管理服务部,把垃圾桶换成小号,预交年费会很快被退回。

有机生活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严格分开。多伦多市设置了专职垃圾分类收集监察员,在全市巡视居民的垃圾分类情况。此外,垃圾收集工人在回收垃圾时也要做记录,把不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的住户的地址输入数据库,垃圾分类监察员从输入日期开始,对该住户观察两个收集周期。如果垃圾分类情况没有改观,监察员就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醒该住户问题所在以及改正方法。再过两个收集周期之后,如果该住户仍然没有按照标准分类垃圾,监察员就会开出罚单。

(2)公寓楼的垃圾分类

安大略省没有专门针对公寓楼的垃圾分类条例,其内容包含在安大略省条例103/94中。为了创造快速便捷的垃圾分类和回收方式,加拿大一些老式的多层住宅楼采用了一种多管道垃圾丢弃系统。居民可直接将垃圾分类别丢入各自的管道中,由重力落入全楼的垃圾回收间。加拿大第一个多管道垃圾投放系统于1988年建在多伦多市King Street West 705的高层住宅楼内,省时省力、便捷的设备投入提高了公寓楼垃圾分类的效果。最近,在加拿大新建公寓楼时会在楼道的垃圾通道中安装可以分类的电动垃圾投放设备,选择不同的按钮,通道自动对接到楼下对应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机垃圾三个箱。因为加拿大居民来自不同国家,设备的标识用英文、法语或中文,同时规定了投放时间,以免影响居民休息。

公寓楼中有一个封闭的垃圾处理间,投放的垃圾被分类存入不同的垃圾箱,等待清运。因为不可回收垃圾是收费的,因此垃圾间必须是封闭的,以防止附近居民搭便车。

按照103/94条例,公寓楼要求分类的可回收资源是铝制食品与饮料罐;食品与饮料玻璃瓶、罐;报纸;食品与饮料聚乙烯聚酯瓶;不锈钢食品与饮料罐,上述物品由蓝色垃圾回收箱免费回收。

(3)商业街的垃圾分类回收

多伦多街道两旁放置了不锈钢废物再循环垃圾箱。这些垃圾箱是由一家叫OMG的传媒公司制造的,有三个隔舱,可分别投放玻璃瓶、旧报纸和食品罐。由于垃圾箱两侧可刊登面积为76×150厘米的广告,市政府不仅不花置箱费,还可以获得多达1,100万加元的收益。

商业街的餐馆是政府垃圾分类巡视员重点检查的对象。垃圾必须按照标准严格分类,不能混杂,并按时把清理后的垃圾桶收回到店内,以保持街面的整洁。

加拿大是一个严格的法治国家,法律一旦付诸实施,将具有巨大的制约作用。商业街的垃圾管理有特殊标准,特别是惩罚措施非常严格。在多伦多华人街上,一位华裔餐馆经营者曾经向笔者出示上法庭的罚单记录。多伦多政府曾经规定,餐馆的垃圾桶每天上午11点之前要收回到餐馆,否则将面临法庭的裁决。因为收回晚了,被传到法庭,要餐馆老板认罪。老板提出的不懂英文的理由被驳回,最后只能认罪并接受300加元的罚款。多伦多的执法标准是非常明确的,巡视员和法官都非常遵守法律,绝无徇私舞弊的举止。建立严格的垃圾分类法律体制对于规范商业、企业和公共机构的行为非常有效,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垃圾分类初见成效

垃圾分类的成效最终应该反映在填埋垃圾比例的降低上。多伦多市的垃圾处理没有采取焚烧,而是将从各家各户以及企业、商业和公共机构收集的垃圾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在考察垃圾分类的成效时,也必须考虑到加拿大的人均收入水平居世界第二位,生活消费水平也很高,因此垃圾减量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根据多伦多市2000年的统计,多伦多每个家庭每年产生多达1吨的垃圾,是世界上家庭丢弃垃圾最多的城市之一。

在2001年时,多伦多垃圾的再生率只有27%,时任市长拉士民领导的市政府雄心勃勃地计划在2003年达到30%再生率,2006年达到60%,到2010年时达到100%,把多伦多变成全球第一个垃圾全部被分类回收处理的循环性城市。但是根据2007年市政府统计数字,多伦多的居民产生了50万吨生活垃圾,而被加工再利用的垃圾比例只有42%,58%的垃圾仍然要被填埋,2001年制定的提高垃圾再生率目标远未实现。

2007年苗大伟任市长时,把前任制定的无法完成的目标做了大幅修改,修正为在2010年达到70%的再生率。“朝向70%计划(Target 70 Plan)”成为多伦多目前的垃圾减量、分类和循环利用的目标。从2007年42%到2010年的70%,需要提高28%的垃圾再生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制订了“九个源头减量计划”,把垃圾分类目标分解到新增垃圾分类类型、加强出租公寓垃圾分类、出台强制义务条例、个人行为改变、电子废物回收、提高循环回收能力、耐用品再利用、加强小型别墅垃圾分类、加强生物与物理处理9个方面。9个方面实际上是9项垃圾产生的源头,每一个源头都规定明确的垃圾分类数量和在整个计划中的比重。

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垃圾分类的政策效果开始显现。前面提到,2002年底多伦多市府租借美国密歇根州的一个私营堆填区,每天要有142辆大型卡车运送,2009年每天只需要80辆卡车,如果每辆车运载重量一定,可以认为垃圾填埋量减少了44%。此外,不可回收的垃圾收费制度也发挥了显著效应。根据我们对多伦多一座350户规模的共管式公寓的调查,2009年5月实施强制征收不可回收垃圾收费制度以后,公寓的垃圾处理费直线下降:7-8月为1,200加元,9-10月降到900加元,11-12月更是下降到600加元,半年内费用减少一半,表明需要填埋的垃圾量减少了一半。

对我国垃圾分类的借鉴意义

虽然加拿大和中国的实际存在着多种差异,但是从多伦多市和安大略省的垃圾分类管理经验中,或许可以找出对中国垃圾分类管理有借鉴意义的内容。至少以下三点经验值得中国认真借鉴。

第一,严格执行商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审计与分类工作立法。

垃圾分类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企业、公共机构两大部分。在通过收费手段加强对家庭垃圾分类管理以减少垃圾填埋量的同时,安大略省和多伦多市特别强调商业机构、企业以及公共机构的法律责任,通过立法制定了垃圾审计制度,要求商业机构和企业单位必须按照条例提交垃圾分类审计报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工作计划。

家庭的垃圾分类主要依靠居民的环保意识,是一种软约束。而针对餐馆、旅馆等商业单位的环保责任要求,将是一种基于法律的硬约束。中国的垃圾分类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推进社区居民垃圾分类试点的同时,应加大对超市、餐馆、医院、旅馆、学校、行政机构等社会单位的立法,以保证垃圾分类目标的有效实现。

第二,加强全民环保教育,把垃圾分类建立在环保道德的基石之上。

一般认为,中国在资源回收的成效方面堪称世界第一,所有能够分类的可以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资源均已得到分类。中国的资源回收主要依靠以“拾荒大军”为代表的民间力量,是一种商业行为。虽然和加拿大一样达到了资源回收、减少填埋垃圾的目的,但是两者的路径有本质的不同,效果的长远性也不同。中国在完善和规范民间资源回收体系的同时,应该制定针对居民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把垃圾分类内化于居民的行为之中,把垃圾分类建立在爱惜环境的内在道德规范之上,而不是商业利益的基础之上,从而真正建立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第三,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分类设施,推进家庭有机垃圾分类。

多伦多市为了推进占垃圾总量30%的有机垃圾分类,为居民准备了各种设施条件,尽最大可能方便居民的参与。由于饮食生活习惯的差异,中国的餐厨垃圾占到垃圾总量的60%以上,构成了垃圾分类的最大难点。为了推进有机垃圾分类的实施,各地市政部门应为居民准备尽可能便利的有机垃圾分类设备。与此同时,回收时间需要与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相吻合,回收次数也需要根据居民生活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在确保有机垃圾分类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避免居民生活习惯的重大改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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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D. Sonter Ltd.(Environmental Consultants),Waste Audit and Waste Reduction Work Plan,Newnham Campus,Toronto, Ontario,Project No.SEN 711006.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6年第7期/总第3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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