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能群租吗?
阿比和安曼两兄弟与父母居住多年,都是以开计程车谋生,每天辛勤工作至少10小时,返回公寓大厦也只是呼呼大睡一场,标准地视自己家为酒店,是循规蹈矩的良好居民。两兄弟略有积蓄后,不负父母期望,先后娶得娇妻成家立室,各又分别生下两个小孩,家里两位老人每天眉开眼笑,与两温柔体贴的儿媳在家弄儿为乐。因而家里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以及各种电器几乎从早到晚24小时都在辛勤工作,家庭成员实在太多,需要洗刷清洁的项目应接不暇。
依他们的族裔传统,女士鲜有外出工作,通常都留在家里相夫教子。两位太太当然还有一项重大的任务,就是每天在家钻研不同食谱,精心烹调,务必让两名家庭支柱有更强健的体魄,排除任何后顾之忧,为这个热闹非凡的大家庭努力赚钱。一天三餐填饱10个人的胃口,耗费的水电天然气也可想而知。
相比之下,大厦同一结构的其他楼层单位,有不少只住两人,甚至有三个单位只住一人。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这个约1,000平方英尺(约合93平方米)、两卧室的公寓单位,由原来一家四口蓬勃发展至10人共居。暂不计算其他大厦公共资源的损耗,仅能源消耗已是其他普通家庭的两倍以上。物业管理团队虽然为两兄弟阖家幸福而高兴,但同时也认为这个庞大家庭显然已超出正常的大厦居住人口标准。
人权人道的理由
当大厦向两兄弟提出此质疑时,两人虽然也通情达理,明白物管的用意,但也显然有备而战。他们认为这个大家庭仍属于单一家庭,儿孙三代同堂,彼此都是亲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相反,大厦以单一家庭的理由逼迁,显然违反了人权法案,要他们大家庭骨肉分离,极不人道,管理公司情何以堪。
物业管理公司在大厦各单位买卖时签发的物业证明文件(Status Certificate)中已列明,每一睡房居住两人,两睡房的指引就是四人居住。同时大厦的宣言书(Declaration)明确指出,大厦内的所有单位均为单一家庭,不可以分租。
阿比和安曼两兄弟的“单一家庭”说法显然是强词夺理。他们再辩称,以自己的民族及文化风俗解读,他们居于同一屋檐下的一家10口正是标准的单一家庭。事实上,他们的说法也不是胡扯瞎编,在加拿大,尤其是多元文化汇聚的大多伦多地区,某些族裔社群的确存在这样的情况:几兄弟姐妹集资购买一个大房子,然后几个家庭与他们的父母甚至祖父母住在一起,十多人的大家庭生活朝夕相处,每天都如开盛大派对的热闹场面,何其幸福温馨,其乐融融啊!但需要明确的是,独立大屋(Detached House,即单门独户住宅)与集合式公寓大厦(Condominium)内的一个住宅单位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各市镇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完全没有可比性。
管理公司发出措辞严厉的最后通牒,说明他们关于单一家庭的解读并不合理,况且,大厦的居住指引是一睡房两人,他们的两睡房单位显然只是给予四人居住。即使参照大多伦多地区的较普遍认可的“175平方英尺(约合16.26平方米)居住一人”的标准,这个单位也大约只可以住5个人。
两兄弟锲而不舍,搜集其他住户的“罪证”,质疑为什么有5人共住一室?他们说的是一对在大厦居住超过10年的家庭,当年搬入大厦时是年轻新婚夫妇两人,10年间他们生了三名子女,但他们是如假包换的“单一家庭”。其实这对夫妇已觉得继续住在现时1+1的公寓单位当中十分不便,正加倍努力工作,希望可以尽早搬去更大的独立居所,如镇屋(Townhouse,即联排式住宅)、半独立屋(Semi-Detached House,一栋房子分两家,中间一堵墙隔开)等,让三名年幼子女能更舒适健康地成长。
经过近半年的周旋,阿比和安曼两兄弟也深感10人同居一室的不便,但是房屋价格飞涨,要他们一下子搬走,又谈何容易?大厦最后与兄弟俩达成协议,定半年为期限搬出大厦。压力变成动力,趁房屋贷款利率超低的态势,勤劳工作的两兄弟成功买入一间独立房屋,4个月后10人大家庭终于高高兴兴从蜗居的公寓单位迁往他们的理想大宅了。
非法改装,分租及移民接待站
除了上述居住人口逐渐膨胀衍生的住宅过度拥挤问题外,还有业主把一睡房单位非法改装成两睡房,两睡房变成四睡房。大厦职员在每年例行的设备维修和检查时,一旦发现必须立即要求单位还原本来的面貌。
在公寓大厦还有非法分租的事实存在,譬如,两房一厅的单位,业主把一睡房分租他人赚钱,一旦被物管发现,业主通常解释说那是表兄弟姐妹舅舅阿姨同父异母等,总之理由五花八门。家里的“亲戚”延绵不断,但那些“亲戚”和业主口供永远一致。这些嫌疑分租客通常也居住半年以上,而物管又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做侦探式的调查,因为业主并没有违反两睡房单位最多可以居住4人的上限,因此要采取强硬措施有时也颇有难度。
再者就是有住宅单位变成了移民接待站,甚至短租式旅馆。大厦保安必须提高警觉,严厉打击此类在住宅大厦内的商业行为。
住宅过度拥挤的弊端和解决方法
住宅过度拥挤对大厦造成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大厦的天然气、水电能源使用增加,垃圾囤积,电梯及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负荷增大,损耗加剧,同时也会增加火警钟误鸣和恶意损坏等危险,从而导致大厦的物业价值下降。
大厦为解决住宅过度拥挤的问题,特别向住户(业主和租客)强调以下大厦特别规例:
1、每一住宅单位均为单一住宅家庭,如确定非管理处登记内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法闯入(Trespass)私人地方。若是出租单位,业主与租客同居一室,该业主也被视为非法入住。
2、每个单一住宅家庭的单位内,每175平方英尺最多可以居住1人(市政府每100平方英尺最多可以居住1人的指引,已经把住宅单位内的走廊、浴室和储物间等位置剔除)。
3、任何单位都不可以非法改建,不可用作酒店、短期接待站和分租用途。
4、任何单位业主正式出租前,必须把租约交给大厦管理处过目,包括每名租客的详细资料。
5、若业主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大厦工作人员将进入单位进行彻底的检查,比对原始的建筑图则,判断单位的结构、墙、门窗、供水供电等设备和线路是否违例改装。
6、大厦可以有权通过特别附例(by-law), 规定一睡房两人居住;对于小孩出生的家庭,如一睡房单位的夫妇入住后生育了两名孩子,基于人权理由,大厦不能逼迁,但可通过附例,按比例收取额外的能源和管理服务费。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6年第4期/总第3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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