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凶宅”遭遇物业管理,说句爱你可以吗?

2016年3月初,一则关于“京城第一凶宅”朝内大街81号院修缮的消息在网络上传开。因为年久失修的破败感,加上网上流传的恐怖传言,这座曾一度被冠以“京城第一凶宅”之名的老楼,被不少“探险迷”关注。据悉,这座百年老楼已封闭大门,开启修缮工作,预计今年10月能再次对游客开放。

有媒体曾前往这座北京著名“凶宅”一探究竟。院内一东一西两座西洋老楼的墙面上,墨绿色的爬山虎密布。老楼内布满灰尘,木质楼梯踩上去吱吱响,墙壁到处都有探险者们留下的红色字迹,楼顶上的短截钢筋根根指向地面,楼内不时有女游客故意制造尖叫声。

修缮中的“京城第一凶宅”

2014年,以京城老宅为背景的惊悚电影《京城81号》上映,慕名而来的参观者激增,朝内81号院的管理人员称“压力山大”。据了解,朝内大街81号及其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天主教北京教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东集变字第00044号,房屋间数为188间,房屋建筑面积为2925.7平米。坐落在此院落内的“破败”老楼并不简单,多年前就已被列为文保单位了。

因为一些木质台阶已有断裂和破碎,北京天主教基建办公室主任孟奇称,他们向文保等相关部门申请了修缮,同时希望市民能理性看待这座古宅。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虽然“京城第一凶宅”铁门外一张公告提醒,“本院是天主教爱国会办公场所,与电影《京城81号》无任何关联,‘鬼楼’更属谣言。”但是前来游玩探险的人依然是络绎不绝,由此可以看出“凶宅”背后所带来的商业价值让人充满期待,此次修缮之后,不仅仅是对历史文物的保护,更是对老旧建筑物“活化”的一次尝试。

什么是凶宅?通常是指,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大部分人都认为凶宅非常不吉利,而且会给后来搬进去住的家庭带来厄运。由此提出一个疑问,此类“凶宅”应该怎么处理?还有没有升值的空间?

某中介公司的凶宅广告

在首都北京,已经有房产机构建立了“凶宅”数据库。为了帮助潜在住户了解住宅是否容易受到“灵异访客”的骚扰,某知名房地产中介公司已经创建了一个数据库,分门别类地登记了曾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北京住宅。截止到2015年10月份的消息,北京至少有900所凶宅。北京凶宅数据库事件曝光后,记者发现,其实不只是在北京,在上海及广州等这些城市的凶宅信息数据库也已建立。

来自网易房产的消息

要说北京的凶宅数据库还比较神秘的话,那么,在香港“凶宅”这件事已经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查询的了。

香港某房产网站凶宅专页截图

若对主题公园、派对聚会、人造假血毫无兴趣,又想体验真正的灵异刺激,登陆香港寻屋网站Spacious.hk便可实现愿望。这个网站列举香港各类凶宅,冷不防就可能发现你所住的摩天大楼或单位原来是阴森恐怖的凶宅。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015年11月26日报道,Spacious.hk绝非首家列出凶宅的房地产网站,但这个网站设有互动地图,活灵活现地向你展示,在香港拥挤不堪、高耸入云的建筑群内,如何不费吹灰之力便可路遇鬼屋。

核心提示:点击网站菜单栏上的“凶宅”键,数以百计的卡通鬼魂图像便会重叠出现在屏幕上,移动鼠标光标至任何一个图像,新的窗口便会弹出,为你标明凶宅大厦的地址和所发生的事故。

Spacious创始人兼首席执行长阿西夫·加福尔(Asif Ghafoor)说:“凶宅的价格有时会比普通住房便宜一半。凶宅是房产市场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其会影响房价和租金,我们不可能忽视。”因为当中涉及法律因素。例如,如果一栋住宅楼中有人从天台跳楼身亡,哪个单位应该被视为凶宅呢?所以将某个单位形容为凶宅前,必须斟酌考虑,否则很可能被业主告上法庭。在没有确凿证据前,网站也不会标明凶案发生的具体单位。

与此同时,加福尔说:“这些(凶宅)物业一直都有市场,很多人因此大赚了一笔:他们购买凶宅,然后低价出租。”

陈先生是其中这样的投资者。 82岁的他被戏称为“凶宅大佬”。他说他买过十多间凶宅,而最后一间也在不久前脱手了。他在70年代开办了一家地产中介,而随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波及地产市场,他才开始投资购买鬼屋。

陈先生说:“我都是通过拍卖购入这些单位,而且必须支付现金,因为银行对此类单位不提供按揭。”加福尔表示,创办网站的初衷时,很多华人会浏览网站的凶宅板块,因为他们想知道哪些房子买不得。但是对外籍人士或不信鬼神的人而言,这可能是一次绝佳的机会。中国人对于这类房屋,会觉得它不吉祥,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不会接受“凶宅”,这成为“凶宅”贬值的主要原因。不过网络大红人,宅男心中的女神罗玉凤小姐,却对于这样的凶宅似乎很感兴趣。她在微博上称“经常看到书上说凶宅卖得很便宜,而且还没人买。我想要是有人低价卖凶宅我一定会去买的”。

知名网红凤姐微博截图

另一方面“凶宅大佬”陈先生说,并非只有外国人才会购买和租住此类凶宅。他的租客大多数是本地的天主教徒,他们相信死者魂归天堂,而非流连故居、阴魂不散。

除了租赁和买卖之外,凶宅要想“保值增值”的话,“回炉重造,重新定位”或许是另外一种方式方法,此次朝内大街81号重新修缮也是借着“电影的误会”,运营方抓住这样一个潜在的商机,扩大“凶宅物业”接客纳客的能力,使建筑的价值不断增加,而在此前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慈急综合医院,是日本富士急乐园的恐怖主题游乐项目,因为对恐怖氛围的营造相当出彩而在海内外知名。

医院内景(人工设计)

传说中原本坐落在富士山脚下的慈急综合医院是个很大的医院。有很优良的医生资源和各种优秀设备,后来“昧良心”的院长和一些同医院的工作人员共谋。开始随便给来这里看病的患者开药手术。然后趁机拿走他们的新鲜内脏。泡在化学药品里做新鲜内脏出售,后来就把死去的尸体装在大木桶里。枉死的患者们的灵魂就会出现,然后去报复曾杀害他们的医生,结果整栋医院就废弃了,沦为了“凶宅”。

慈急综合医院和其他鬼屋不同,并没有规定的路线,而是让游客在整个医院里随意行走。这里真正意义做到了身临其境、而设计者在恐怖机关设置方面完全不遗余力、简直就是以“吓死人不偿命”为目标。鬼魂的光影效果以及令人颤栗的血腥场面做的非常逼真,有很多要游客亲自打开的门等机关,让其在黑暗中体验未知的恐惧。另外,还会有很多工作人员化妆成鬼魂,丧尸的模样在各个角落做些“小动作”,而化妆的水准完全是恐怖电影中的效果,此举也进一步扩大了就业,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

“凶宅”是一直存在的,但是对于当前整个物业管理行业而言还是一个新事物,针对这一部分特殊的物业,物管公司应该如何应对,就成了一个新的课题,《现代物业·新业主》2013年第12期《黄世孟:“凶宅”衍生的物业价值课题》一文针对台湾的凶宅问题中提到:

我认为“凶宅”仅是一个地方(地区、区域或国家),某一时期文化、风土与习俗的通用名词,涉及时间(2010年代)、空间(住宅室内外)与人间(往生者死因)“三间”之间的矛盾课题,问题错纵复杂,难言仅以立法达成有效规范。凶宅案例可谓千百种,我主张:

考虑当前台湾文化、风土与习俗,房地产买卖交易,凶宅信息仍属房屋现况事实,应规范以书面记载,避免日后纷争。

由于凶宅案例千百种,需依据往生者死因事实之类别,优先针对历年购屋容易造成纠纷的类型为主,规范凶宅书面记载。

规范书面记载的起始点,建议配合当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正处于修订审议阶段,采不咎既往而包含今后新屋与成屋买卖交易,凶宅规范以书面记载。

坦白讲,我虽然有以上的主张,却仍质疑凶宅是否能有明确定义?凶宅是否须强制注记购屋信息内?如此的纠葛课题,犹如当今世界对安乐死仍存正反意见;犹如当前台湾正进行着多元家庭方案的正反论辩。

凶宅是否成问题?如果成问题时,问题的根源来自何方?是买卖双方物业价值的认知差距,不知是凶宅自觉买贵了划不来后悔而诉讼?还是购屋入住后得知凶宅导致居家心情不安?如果是前者问题,也许藉由购屋信息明确凶宅注记可以解决部分问题;如果属后者问题,台湾当前无解,也许只能求诸今后的教育课题、宗教课题了。

撰文迄今,凶宅究竟与物业管理公司有何关系?

自问一: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所服务的小区与公寓大厦,当突然发生或获知人亡事件时,究竟有无一套标准作业流程(不会闹得沸沸扬扬、惊天动地,需要安宁平和圆满的处理)?

自问二:既然有死亡事件的事实,针对时下那么多的死亡类型,包括代表最不吉祥传说,如灵异事件的死亡、恩怨火并的凶杀、家庭或个人的怨世自杀、意外致死、居家寿终正寝等,当面对心急好问的居住民众,物管人员应该如何告知死亡情事呢?

自问三:既属凶宅几乎被视为接近瑕疵品,会降低房产的价值。一般基于保障房产权益的观点下,物管公司能隐瞒就隐瞒就是危机对策。我一直想着是否有逆向思维的处置对策,将危机转成为因“危急”所带来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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