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地老化的观点探讨居住空间需求与改善

高龄与身心障碍者在老化过程中,对居住、公共等空间的服务质量有一定需求,并随着未来人口结构之趋势,社会照顾资源亦将面对严峻挑战。他们由于自理能力的差异,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二度失能或提前老化。因此,生活空间动线与连接接口等须符合安全、便利、经济等要件,才可满足在地老化的需要。

研究背景

对于在地老化的许多讨论大致以高龄者必须拥有安全、安心且符合经济原则,支持他们在小区中享有自主、自尊、隐私之赡养质量。台湾地区1997年至2011年间,人口年增率于100.27%至100.75%间;高龄者成长速度大于非高龄者人口,而高龄与身心障碍者亦大于一般者(见表1)。

资料来源:台湾当局主管部门(本研究整理)

根据台湾当局主管部门统计,2000年-2011年间,肢体障碍者比例43.06%至35.10%,占所有障别最多。伊甸基金会(2005)研究发现,肢体障碍者身体退化年龄约在35岁至55岁,生理和心理会有不同需求。因此高龄者和身心障碍者之间可能因为两者生理与环境等机能不同而有差异,这是促进在地老化的重要课题之一。

研究目的与方法

以在地老化观点而论,部分高龄者老化过程会面临身心机能障碍的问题,与身心障碍者提前老化,在生活起居与健康照护需求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这些都与老年照护质量有密切关系,与官方、企业以及第三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也具有相关性。因此,本研究以高龄与身心障碍者为范畴,探讨社会网络与资源如何提供有效的服务。

在地老化与空间关系对高龄身心障碍者有一定影响,本研究以规模与尺度进行文献调查与分析照护质量和供需之间的关联,透过个案(W小姐)访谈探索他们面对空间改善时可能产生的心理认知与深层感知。

在地老化与空间改善的研究

许多国家的老人照护政策,多以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为指导原则,吴淑琼等(2001)指出:老人应在其生活的小区中自然老化;关于高龄者的居住行为,依台湾当局主管部门统计(2010),约127万人与子女同住,约48万人与配偶同住,约35万人独居,约28万人与亲友同住,余7万人为其他方式。另外,程建辉等(2012)整理统计,台湾地区公私立赡养机构总计约45,225张床位,尚有22.99%的空床,显示较多高龄者与家人或亲友同住。

在地老化的涵义与生活空间的关系

建构理想的高龄赡养环境,李珊倪(2007)认为:要考虑延长失能高龄者的在地老化特性。由于家庭与社会网络的支持对自主性移动极为重要,潘冠志(2009)认为:小区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范围,生活形态与小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表2定义社会化空间网络,说明在地老化可能触及的各项空间关系对高龄与身心障碍者的活动进行也有一定的影响。

空间关系与垂直动线障碍

将公私空间所有权分为专用与共享,产生四种空间关系。高龄与身心障碍者遇到的问题利用图1说明,私有专用与私有共享间发生移动障碍,当他们没有电梯、辅具或专人协助时,将无法自主性地上下楼层,勉强行动则很容易发生意外;以此界定垂直动线的障碍。

表2 社会化空间网络的区分之有关定义

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空间改善的实务问题

徐茂洲等(2009)认为,规律的休闲运动可以使老年人拥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人际互动以及自信心;但受限于当时法规,五层以下集合住宅并未强制规定设置电梯(如表3)。对于行动不便的高龄与身心障碍者,空间改善就非常重要了。

表3 旧法规有关道路宽度与楼层设置电梯比较

台北市新闻稿(2012.09)“20年以上的4、5层楼集合住宅仅增设电梯,则可以1栋提出增设电梯申请……等”;似认为,老旧公寓垂直动线的障碍排除较具效益,但使用与管理、保固和经常等费用分担,以及权利分割等实务细节,应有一些困难需要克服。

空间改善的决策价值与排序分析

集合住宅多样化受到价值、基地与设计等因素影响,部分老旧建物必须增设电梯时,从经济、法令、管理、技术四个方面分析住户对增设电梯的影响因子与排序(郑万羽,2012)。所以,设置电梯涉及上下楼层权利义务,各种沟通与执行细节,需要事前完整预备,可增进资源投入的效益。

表4 增设电梯决策因子排序

空间改善对于高龄与身心障碍者的意义

老旧公寓的动线是否顺畅对高龄与身心障碍者极为重要,依据台北市(2010)统计,符合4、5层楼老旧公寓都市更新者达14万户。换言之,老旧公寓未设置电梯会影响他们通过垂直动线进行社会化活动,若不经改善将难以满足他们目前与未来的需要。因为,当他们勉强生活在动线不佳的居家环境中,导致发生危及生命与健康的事件,对于社会来说也会增加照护方面的负担。

空间改善有关替代方案的优缺点

通常老旧公寓楼梯宽度小于120公分,不适合类似图2的固定式爬梯机(主要因为会占据楼梯的空间,对于其他楼梯步行使用者也会造成不便)。另有类似自走式爬梯机(如图3),但须有专人协助操控,无法满足活动的自主性。再则类似图4的活动式斜坡板,亦须通过专人协助定位与搀扶,且乘坐轮椅者较难精准收放。

图2 固定式爬梯机

图3 自走式爬梯机

图4 活动式斜坡板

图5 户外自走式爬楼机

从经济观点来看,前两者虽然省力但售价不低,后者售价虽低但操作时需要专人协助。再则考虑完全人力辅助的做法,如果没有同住者的情况下,亦可通过购买服务来改善,最后是转换居住环境。

空间改善的咨询机制

对于垂直动线的障碍排除,有一定专业考虑与介入,主要涉及高龄与身心障碍者的生理需求因素,以及设备施工及安全等要求,再则官方相关法令限制与申请等,可能需要专职专责部门成立单一窗口提供整合性服务,包括在宅老化的观念与选项说明、专业咨询平台、空间改善资源申请、空间改善方案规划施工质量监督、使用追踪与效度评估等,这些需求与谢雯惠(2010)提出的研究建议大致相同。

W小姐的个案访谈

身心障碍者本身具有提早老化的征兆,故以35岁至55岁间、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独立生活、高度社会化、需要空间改善等条件,经过筛选比对,选择W小姐进行访谈(本访谈获经本人同意摘录使用,惟不同意真名露出)。

W小姐今年50岁,是一位下肢小儿麻痹患者,原与家人同居住于老旧公寓四楼,从小读书直至大学,以拐杖辅助长达30年。父母对她并无太多要求,支持她参与社会且能独立生活;因此,她从高中半工半读,迄今已逾30年职场与劳动资历。

W小姐先进入社福组织,接受广告设计训练,奠定日后业务营销的基础。也曾在台北市开设无障碍茶艺馆,受到当时台湾当局的重视,由于景气与经营成本压力,加之当时大众运输的不便利,往返之体力无法承受而结束营业。W小姐曾从事会计相关工作,但学程专业上常受老板与同侪质疑与婉拒。在此之后,W小姐被延揽进入社福团体工作,专注无障碍小区家园概念的推广,利用自己的遭遇和经历,帮助其他身心障碍的朋友。

W小姐原本生活作息仅需倚靠拐杖与支架,因为长期劳动关系而日渐衰退,与同龄朋友比较易感到疲惫。目前则须依赖轮椅才能持久活动作息;由于无法再爬楼梯,因此必须住在一楼或是有电梯的大楼,必须克服衍生出的昂贵居住成本。W小姐认为尚有余力谋生,虽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开支,除此之外,所剩无几。因为行动需求,必须依赖无障碍的空间环境,但是此方面的改善有时还要自筹或与房东沟通争取。

W小姐发现自己虽才进入中年,但已身心俱疲,感到老化,主要是健康与经济两大方面使她忧心;当健康和生理机能加速老化后,可能无法持续工作到退休,甚至要提前离开职场,可预期未来经济极不稳定;因此,回到原生家庭应该是一种选项。

结论与建议

结论

由于高龄与身心障碍者在某种情境下其处遇极为相似,以在地老化的观点而论,目前高龄者在宅赡养的情形相对普遍,应较符合台湾地区需要。因此,家庭与社会的支持非常重要。

然而,在地老化的落实应先排除赡养环境中生活动线的障碍,倘若老旧公寓的居民有预期需求时,宜先透过台湾当局申请增设电梯补助,因故无法进行时,可考虑其他辅具的补助申请,再则购买劳力服务;最后均无法排除垂直动线障碍时,应该理性客观地接受转换居住空间。

建议

高龄与身心障碍者在地老化的居家环境,通过住宅改建可能无法满足他们的急迫需求;因此,老旧公寓增设电梯之后可帮助他们和小区产生互动关系。另外,利用小区中的闲置空间或建筑物进行一些小单元的改造,也可以增加赡养的模式供以选择。

高龄与身心障碍者虽然有一些年金与补助,但仅能维持生活的基本需要,当他们申请更新发生25%~55%自筹费用时,经济问题会降低原有的生活质量,最终可能会放弃改善意愿。若能增加其他部门的资源注入,相信对于经济弱势者有一定的帮助。

目前部分的老旧公寓住户虽然尚未发生增设电梯的需要,但不代表日后不需要;因此建议住户有需求时应尽早申请。面对未来高龄化趋势,预期申请增设电梯的需求应具规模,宜建立系统化的宣广信息与媒体,介绍既有的照顾赡养方案与已定案推动之计划。
(谢秉铨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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