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小问题拖成了信用危机
最近,楚天都市报开展了一个题为《三亿元工程为何谢绝本省企业》的系列报道。大意是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宣称,承建该校工程的当地建筑施工企业不守诚信,今后该校即将开工建设的三亿元工程将与本省建筑施工企业无缘,一律交由外省施工企业承建。此举在当地建筑行业掀起轩然大波,社会各界展开了广泛讨论。对此,有关方面负责人分析认为,正是建筑装修及设备方面的一些小质量问题,才拖成了当地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危机。
实事求是地讲,企业信用缺失、信用危机并非只在武汉市、湖北省才存在,也非建筑行业独有,在各地、在房地产行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房地产行业关于诚信建设的呼声日益高涨,措施不可谓不多,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收效却不尽人意。部分房地产企业玩弄欺骗手法、失信于民的消息屡见不鲜,房地产业被称为“高利润、低诚信”行业。在每年“3·15”期间,房地产业都高居各地消费者投诉榜首,信用危机决非空穴来风。但却鲜有企业为此而付出了沉重代价的。由此,少数地方的房地产行业形成 了一个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失利的怪圈。一些玩弄欺诈手段者非但未因失信受罚,反而屡次获利。有的虽付 出了微小的代价,但却获得了数倍于代价的大利。失信现象由此肆无忌惮地恶性蔓延。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此举为这类少数不讲诚信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不守诚信者将会陷入信任危机的泥潭,在市场上寸步难行,为其失信行为付出沉重而惨痛的代价!文头那则消息不就是生动的明证吗?面对信用危机,面对失信成本,面对失信的苦果,不能不令人深思。
信用危机暴露了当前部分房地产企业淡薄的诚信现状。在诚信建设受到空前重视的今天,少数企业之所以敢铤而走险,玩弄各种失信花招,主要是受丰厚的经济利益驱动,可谓见利忘义。有的房企虽然也意识到了诚信的重要性,但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小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其发展趋势估计不够,未能做到“勿以恶小而不为”,不能防微杜渐。湖北省少数施工企业正是忽视了装修等小问题,才酿成了信用危机。显然,失去千金难买的诚信形象,同时也失去了广阔的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信用危机反映了业主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漏雨的屋面久修不愈、装修质量低劣、小区脏乱差、物管服务滞后……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难有人无此类遭遇。但往往是多于抱怨,少于交涉和投诉,真正想进一步讨个说法者更是寥寥无几。其实,业主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对少数失信企业是一种放任和纵容。现在,许多业主勇于将劣质失信的房企送上媒体的曝光台,即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讨说法,体现了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这对房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信用建设是有力地鞭策和促进。
信用危机折射出有关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水平。近年来,各级、各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批失信的典型大案被公开曝光处理。但相当一部分房地产企业仍然在钻市场监管的“空子”,游离于监管之外,大肆玩弄失信手段。其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有关主管部门难脱监管不力、职责缺位的嫌疑。试想若失信成本加重,严管措施周密完善而无空白,市场监管持之以恒而不是时紧时松,谁还敢越雷池半步而以身试法呢?更不用说酿成一地众多企业的信用危机了。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从文头那则消息中,我们可以看到,信用危机的背后,是企业信用的缺失,是企业形象的没落,是广阔市场的流失,是巨额失信成本的付出,是企业的日渐衰败等一系列苦果。房地产企业如何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诚信建设,消除信用危机,打造诚信企业、诚信行业、诚信社会是摆在各地房企、业主、主管部门面前的共同任务。
房地产诚信源于诚信企业。一方面,广大房企要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思想自律。着眼长远,克服短视,认真学习先进企业的宝贵经验,从违规企业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正反对比,举一反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将诚信二字入脑、入心。另一方面,企业要从做好最微不足道的小事入手,行动自律。部分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危机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小问题、小矛盾经过经年累月地积累而成的。面对这些问题和矛盾,若及时处置得当,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之,则会小事变大,矛盾激化,贻害无穷。正是因为忽视了漏水、裂缝等装修小问题,湖北省当地一些企业才会酿成信用大危机,才会被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三亿元工程拒之门外。大因小生,大因小失。一次次小小的质量回访,一道道细致入微的施工细节,一回回小小的关怀……都可开拓出不可限量的大市场,成就一个个诚实守信、有口皆碑的大企业。相反,一次次小争议、一条条小意见、一回回小抱怨……都可动摇企业业已占领的市场基础,将一个个辉煌一时的大企业逐出市场。因此,广大房地产企业要善待工作中出现的小问题和业主的小建议、小意见、小误会、小矛盾,引起足够的重视,决不能小视不管,听之任之。只有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长年累月地、持之以恒地在改进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在增进理解上下功夫,才能防止这些小问题扩大发展成为有损企业诚信形象、影响市场开拓的大祸患。
房地产诚信源于诚信业主。少数失信企业之所以能一时得逞,糊弄业主,主要是利用了部分业主对房地产、建筑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无知。因此,广大业主有必要熟知一些基本的房地产、建筑业知识,对少数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冷静观察和分析,理智行事,逐步培养自己成熟的消费心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让少数企业失信牟利的企图难以得逞。同时,广大业主要合理维权,对住房置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问题,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增进理解,合理解决,而不能无原则、无休止地闹纷争、搞刁难,或胡搅蛮缠。
房地产诚信源于诚信政府。首先,政府主管部门要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整顿管理队伍,严明工作纪律,严查以权谋私的行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广大企业一视同仁、不论亲疏同等看待,坚决堵住市场管理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企业,树立主管部门良好榜样形象。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建立诚信榜、曝光台,将各类房地产企业的守信业绩、失信记录、公众投诉和处理情况等在网上公示,实现全国联网,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完善房企信用等级制度,与资质评定、资金信贷、项目审批等相挂钩,以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信用档案的作用。第三,要以加大失信成本为重点,健全失信惩戒制度。针对失信成本过低不足以警示失信者的现状,有关主管部门要从立法和执法上,将失信成本提高到“损人不成反害己”的程度。通过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抬高行业准入门槛,让那些失信者倾家荡产,付出惨重代价,直至淘汰出局;让那些心存侥幸、欲图不轨者,不敢失信、不愿失信、自觉守信,从而真正建立起诚信者得利、失信者受罚的信用体系,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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