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收费:影响到底有多大?

6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6月27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正式进行了签发,正式认可国内各商业银行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收费。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银行该不该收费这个入世以来中国银行业长期争论的问题告一段落,沿袭了多年的银行服务免费午餐将成为历史,一个全新的银行服务收费新时代,已经向我们走来!

一、免费服务:银行不堪承受之重

即便是我们有再多的理由,对银行业多年以来的免费服务怀着无限的留恋,但对中资银行本身来说,免费服务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1、免费服务:与商业化经营本质上格格不入。

银行免费服务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带有明显的专业银行烙印,如果我们在实行商业化经营的今天,仍然恪守那种传统的免费服务理念,实际上就是抹杀了商业银行的特征,这是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背道而驰的。按照市场化原则,只要有人愿意为你提供的服务买单,就应该可以对这种服务收取费用。 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商品劳务,银行收取服务费应该说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商业化行为和市场运作手段。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不久前表示,“银行中间服务是一种劳动,商业银行支付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因此根据不同服务付出的劳动量与价值量进行适当收费,这是正确的。”因此,作为企业的银行就应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锱铢必较”当属正常。银行是否可以收费,收多少费,何种业务收费何种不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企业有理由自主决定。

2、免费服务:银行资源的浪费不可避免!

众所周知,任何一家银行的经营资源都是有限的,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资源紧缺的矛盾必然会日益突出,近年来,银行门前越排越长的队伍便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更严重的问题是,正如业内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让大客户来办理业务也要与小客户一样排队,势必导致小客户挤走大客户,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从而使银行因小失大,出现生存危机。有资料显示,目前几十元左右的户头占我国银行开户数的10%,有些甚至已成睡眠户。这意味着,尽管这些“低端”客户,给银行带来的效益微乎其微,但却一个不少地占着银行的“茅坑”!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王国刚认为,按照国际惯例,小额账户应该收费,因为银行在提供这些服务的时候,是付出成本的,可能获得的收益太低,从而不足以弥补银行的成本。正因如此,美国大通银行断然以13亿美元的价格将零售业务卖给了渣打银行,以全力维护和扩大其批发业务。有分析认为,花旗银行对5000美元以下的中国内地客户将按月交纳账户管理费,实际上就是试图通过收费设置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低质客户的大量涌入,避免浪费其有限资源。

3、免费服务:中间业务难以健康发育!

中间业务在国外被界定为非利息收入的银行业务,涉及领域广,品种多,被视为与资产、负债业务同等重要的业务。央行科技司司长陈静日前表示,中间业务在国外的发展已相当成熟,收费也是国际惯例。美国花旗银行提供的资料显示,存贷业务为其带来的利润占总利润的20%,而中间业务却为其带来了80%的利润。相比之下,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比重仅在8.5%左右。业人士认为,这固然与我国银行业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创新能力,人才技术不足等因素有关,更主要的是,我国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偏低,甚至不收费!在这种情况下,中间业务实际上成了免费业务,客观上导致银行缺乏创新的积极性。据了解,目前,除了结算业务无论金额大小一笔收取0.5元外,其它很多业务例如代收手机费、代收电话费、代收水电费、代发工资等业务都是不收费的。有的甚至不但不收费,反而向服务对象提供设备、支付高额费用,导致大批中间业务收入白白流失,银行成了“杨白劳”,甚至成为“杨倒贴”,中间业务显得步履维艰。

4、免费服务:金融市场秩序变得混乱!

中间业务本应是存贷款业务之外的一大利润支柱。但无序的竞争却诱使不少金融机构违反竞争规则。一家银行的业务经理与某商户谈结算业务原本已近成功,几天后该商户突然反悔,称另一家银行提出了更加优惠的收费标准。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这种银行间的“砸价”,而使商户“三心二意”的事例屡见不鲜。有的银行为拉客户甚至突破了人民银行规定的收费浮动范围的“底线”,中间业务开展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费率、少收费、无偿服务或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使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为新兴的中间业务正常健康发展埋下了致命的隐患,打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行业的经营风险。在南方一些金融市场,客户通过深银联或他行ATM取款,必须按每笔业务3.5元的费率向深银联或他行支付手续费,各发卡行为了竞争的需要,都免收客户这笔高昂的手续费,替客户垫付;人民银行规定未在银行开户的客户每笔5000元以上的汇款业务收费50元,但银行实施时有的收30元,有的收十几元,有的干脆不收;一些银行为了稳定和争取一些优质客户,甚至连央行明文规定的结算费用都减免了,银行经营陷入自相残杀的怪圈而不能自拔。

5、免费服务:中资银行可能沦为二流银行!

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收费服务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抵挡的潮流,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新加坡等许多国家的银行对客户实行收费。不仅如此,花旗等外资银行进驻中国以后,也同样实行了服务收费。应该说,在加入WTO后的今天,我们既然允许花旗这样的外资银行按照国际惯例办事进行收费,我们中资银行自然也应该享受与外资银行一样的国民待遇,实现服务收费以便与国际惯例进行对接。否则,不仅会使中资银行流失了一块巨大的效益,更危险的是,客观上会使中资银行沦为二流银行,最终甚至可能被淘汰出局!

由此可见,终结银行的免费服务,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正是基于这一清醒的认识,人民银行去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就明确规定了对中间业务要收费的有关条款,第一次为银行服务收费扫清了政策性障碍,这一次则进一步为银行如何实施收费行为指明了方向。

二、银行服务收费:将会带来什么?

近年来,费用作为一种经济杠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各行各业的收费改革都时刻牵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末梢。事关千家万户的银行服务,从免费走向收费,作为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的出台,无疑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促使各方利益重新洗牌,同时,对人们的经济金融生活在不同程度上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1、中资银行:壮骨强筋与劳其筋骨。

毋庸讳言,银行服务收费对银行来说,意味着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长期以来,存贷利差一直是中资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但随着存贷利差的日渐缩小,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各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中间业务的收费正好迎合了这一需要。有了这一合法依据,商业银行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收费,光明正大地赚取一块可观的阳光下的利润:原来不收费的业务和服务项目现在开始收费了,原来压低标准进行收费的现在可以按标准进行收费了,原来收费标准定得偏低的,现在合理提高了收费标准,原来因为恶性竞争而相互压价,甚至做赔本买卖,现在有了统一的收费法规再也不需要也不敢搞价格自杀了!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无疑是最大的得益者。整个中间业务也因为有了内在动力和发展后劲,而得以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银行的资源配置将会更加合理,有利于提高综合竞争力。

但对商业银行来说,服务收费同样也是一次挑战,是对商业银行的传统管理方式的挑战。道理其实很简单,这个费收起来并不是轻飘飘的,意味着更多的责任,更大的压力!为了对得起这份责任,商业银行就必须认真进行成本核算,确立正确的科学的定价战略和业务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就必须进行积极的金融创新,调整现有中间业务产品结构,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服务产品,既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又能让社会公众充分感受到银行服务带来的便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银行、个人、企业、社会的多赢局面的形成。

2、金融服务:无偿的低质与有偿的高质。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服务不收费,客观上导致了银行不愿投入更多的成本和过多的精力来改进服务状况,从而只能使服务维持在简单、初级的水平上。而实行收费以后,由于有了利益的驱动,通过收费与不收费的区分、通过不同的收费费率的厘定,银行可以细分市场,细分客户,细分服务,锁定目标客户,从而为相应的客户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有意识地调节银行的服务半径,合理界定银行的服务范围,引导不同类别的客户使用不同的中间业务产品,优化配置系统资源,做细做实做精做美银行服务,促使国内银行由趋同性竞争向差异化竞争方向发展。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专家王蕾认为,银行业整体摆脱了低价竞争的局面,将会更有积极性地创新金融产品,以后拼的就是服务了!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金融市场一定会出现高门槛的贵族银行,同时,也会出现贫民银行、社区银行,当然,更多的则是普通银行,他们都会根据自己的市场定位,尽可能地为自己的主要目标客户群提供一流的服务,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业的服务水平。

3、个人理财:付出之痛与回报之乐。

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储蓄存款、取款、开户和销户业务,另一方面是基本结算业务,包括汇款、支票业务等,《办法》对此都有限制性规定,不允许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同时,又进一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总行统一制定,不允许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同时,规定收费要确保客户的知情权。

正因如此,央行科技司司长陈静说:“虽然眼前银行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好像是客户的损失,但是从长远讲,最终受益的还是客户。银行会用增加的收入来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从而形成银行与客户双赢的良性循环。”比如,一些客户刷卡次数多、累积金额高,将来可能获得相应的积分返还。这些信用累积将使持卡人在贷款和进行基金、国债投资时享受到低利率和低额手续费的优惠。据悉,推行收费制度后,汇丰银行服务对象的标准就得到了提高,大储户能获得更多优惠的存储利率。同时,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将会变得更加透明和开放,客观上也使金融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并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金融消费者尽量使用网上银行及电话等较低成本的服务渠道。

与此同时,银行服务收费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城乡居民投资意识的成熟。我国银行业传统上以“现金交易”为主,相当一部分资产和社会结算以现金方式操作,银行某种程度上成为个人资产的无偿保管员,不仅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还会保值增值!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近年来利率一降再降,但个人储蓄存款依然是有增无减,居民投资意识一直显得非常淡薄。而银行一旦实行服务收费,个人资产将面临重新洗牌,城乡居民或许更倾向于将个人资产投向零收费或低收费的业务领域,以及保险、证券、房产等方面,以尽可能规避缴费。

有鉴于此,银监会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实行银行服务收费,尽管百姓会增加一些支出,但从总体上看,有利于老百姓生活质量和银行业总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在微观上,有利于促进银行增加服务品种,满足公众需要,同时鼓励公众对银行服务进行监督,从而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老百姓将会从银行享受更优质的服务,也会从简单的服务接受者转变为服务质量的推进者。宏观上,将有利于银行合理地提高服务收费收入水平,增强银行赢利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从整体上造福于社会。

4、金融秩序:从无序迈向有序。

这次明确了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活动的监管要求,对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起到遏止作用,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同一个发展平台上公平竞争,规范发展。同时,还将使银行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成本效益核算机制。事实上,香港银行实施收费服务以后,已经开始对行业竞争态势产生了有利影响,部分中型银行已经着手招徕一批小储户,从而触发了存款流动,使大、小银行之间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大银行赶小客,小银行请小客,收费分等,银行分层,客户分流,一切都显得有序起来!在大银行对各种服务都要收费的美国,“大鸡不吃小米”,就出现了许多社区银行及时填补了服务空白,其服务覆盖的范围小至可能只有一条街道,专门服务于小客户。可见,在服务收费的整体框架内,银行业将会呈现出分工有序下的良性竞争局面。

三、银行服务收费:到底怎么收法?

根据这次出台的办法,银行服务收费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银行收费分为哪两种模式?

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由银监会和发改委共同制定,商业银行只能在浮动范围内执行,而不能超过这个范围;市场调节价则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因此,以后如果突然发现几家银行里贴出来的炒汇手续费、汇款手续费各不相同,根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

2、哪些项目需要收费?

属于政府指导价收费范围的,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

除特别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过去作为公益服务项目的零钞清点整理明确在收费之列。过去那种储户拿着整麻袋的零钱来存款,银行耗时费力地点钞入账分文不赚的事迹报道,今后都将被“合法收费”所取代。同时,大额取钞业务也在收费之列,但到底多少金额算大额,还得由银监会即将出台的具体细则进行界定。目前,国内各银行对大额存款的定义一般为5万元。

3、居民交水电费需要向银行支付服务费吗?

时下,跑银行交费用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很平常、很普遍的现象。那么,水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等这些银行代收业务是否也要向普通居民收费?鉴于目前银行代发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用已十分普遍的现实,为保护广大居民的合理权益,《办法》第十条特别规定:商业银行代理收付类业务的收费应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这一规定实际上意味着,既然这些代收代缴业务是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单位委托银行收取的,那么银行只会也只能向这些单位收取费用,不会也不能向居民收取服务费,换言之,居民个人今后到银行交水电费,仍将会像过去那样获得无偿服务!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区、一些单位将银行向其收取的“委托付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可能性,但即便如此,居民个人可能由此而分担的费用也是极其有限的,几乎不会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负担!

4、还有哪些项目仍然免费?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此次专门强调,在制定政策中考虑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不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过去人们争议最大的小额账户,这次不在收费之列!

5、外币业务如何收费?

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对花旗银行对5000美元以下要收6美元的账户管理费的做法颇有微词。但对照这次规定,则是完全合法的。因为这次明确规定,对商业银行的外币业务,包括外币储蓄业务的定价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外币小额账户可以收费。对此,银监会表示,尽管对小额账户进行收费符合国际惯例,但不适合我国公众整体承受水平,不允许收费,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使最广大老百姓能够享受到银行的基本服务。

6、哪些银行可以收费?

以前人们只看到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向客户收取外币取款的一定费用。但这次明确为,包括四大国有银行、众多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等,换言之,只要在中国境内的各类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合资财务公司和独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分中外,均可收费。

7、银行可以不收费吗?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必须高于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来收费,捆绑销售的产品,其中一项服务不收费,但总的费用仍要高于总的成本,否则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因此,银行如果出于竞争需要而打“价格战”,压低价格或不收费是行不通的。

四、银行服务收费:还要迈过几道坎?

银行服务收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真正付诸实施,必须妥善解决一系列难题。

1、观念转变是前提

实行银行服务收费最大的风险来自于银行的服务对象的观念。有资料显示,香港大银行服务收费措施出台之初,即成为众矢之的,一时间媒体批评,储户埋怨,当地消委会还召开了专门新闻发布会进行声讨。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不久前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700余位居民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对于银行是否该向中小客户收取服务费问题,只有21.6%的居民支持收取手续费,这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居民金融付费意识的滞后。

因此,很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银行服务有偿的认同感,努力改变客户在银行多年恶性竞争当中形成的免费服务的习惯,接受享受银行服务必须支付费用的思想。当然,要真正扭转银行服务不收费观念,单靠商业银行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全社会的力量,通过政府部门和同业公会等机构以及新闻舆论界的共同造势,以赢得广大客户的普遍认同,以尽可能避免社会震荡。

2、客户流失要防范

有人说,银行服务收费是一把双刃剑,的确,对于急于推广收费服务的国内各家银行而言,如果收费服务推广平缓有序,可大大改善自己的收益结构和客户结构,最终实行双赢。但如果急于求成,恐怕会伤及银行自身,赶跑了客户,流失了业务,这就无异于杀鸡取卵。 因此,银行服务实行收费以后,银行业应该千方百计稳住阵脚,稳定客户,不断培植新的目标客户。

3、弱势群体应保护

尽管从理论上讲,银行是为“有钱人”服务的金融企业,“嫌贫爱富”是银行的本性,银行服务收费天经地义。但我们国家毕竟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银行也应该力所能及地宽待弱势群体,做到豁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有关收费。同时,应设立银行业申诉制度,处理收费纠纷事宜。同时,银行还应积极发展价廉物美的服务,如网上理财、电话理财等,营造双赢局面。

4、收费行为应合法合理

这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提供银行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应以银行客户为中心,增加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银行收费不能违反《价格法》,银行如果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或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或者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笔者建议,要推行收费听证制,有效提高收费的社会透明度,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另外,也要防止出现价格同盟等垄断行为以及相互杀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同时,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和企事业的承受能力。

5、消费者知情权应尊重

尽管大多数中间业务的价格可由商业银行自定了,但是商业银行仍不能“偷偷摸摸”地执行,必须提前公示。根据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广而告之,明码标价!

(原载于《现代物业》2003年第8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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