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采暖计量的瓶颈与破解

住户之间的单位建筑面积耗热量相差较大、供热失水较严重、现行的计量装置缺陷、供热设施的防冻措施缺失,以及供热业的机制不力等弊端,是实施采暖计量的瓶颈;采取单位建筑面积耗热量的均匀化、防窃水和户式换热技术、防冻措施、供热业的机制改革、供用热的法制化和采取合适的过渡性措施等,是公共事业服务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争取的节能减排方向。

论述建筑采暖计量的重要意义固然必要,但更需要面对现实,用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创新思维,分析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的方案。

现在多数住宅楼尚难适应采暖计量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必须多建公寓式住宅楼,而公寓建筑的结构设计又必然将住户分布在楼的不同位置。典型板式公寓楼房住户的位置分为顶中、顶边、中中、中边、底中和底边等6种户型;从而形成了楼的周边住户为中间住户“保温”的建筑热工特点,见图1。致使周边住户的建筑围护面数和围护结构表面积,均多于中间住户的面数和面积;周边住户的单位建筑面积(m2)的采暖耗热量,也均大于中间住户的耗热量。

图1 板式公寓采暖住宅楼的各户位置

公寓式楼房各户型分担的建筑围护面数一般为2—4个,单位建筑面积耗热量的比值大致为1.0—2.0。其中顶边户与中中户之间的围护面数和单位面积的耗热量比值,相差能高达1倍之多。

在户型之间的耗热量差别很大的情况下,除非有合理的补偿或调节措施,或是节能率很高(采暖热耗很小)的建筑,如果使用了现在(适于别墅或公用建筑)的采暖计量技术,并按仪表所计的实耗热量结算采暖费,则必因失去公平合理的原则,而遭到楼房周边住户(即山墙、底层特别是顶层户)的质疑甚至抵制。住宅楼的建筑热工特点将是实施采暖计量工程的瓶颈之一。

现在的供热系统尚难适应采暖计量

供热失水损失大且难防:

供热失水率虽因管理和用热户素质的不同而异,但在我国部分居民还不太富裕,以及供热的水无计量的情况下,为个别住户免费使用热水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在实施阶梯水价制之后,将可更以窃水保持其低水价的付出。为防窃水供热单位虽有查禁与惩处行动,但因其面广量大、方法多样、装修隐蔽以及户门难进等原因而屡禁不止,已成供热业的“老大难”。

为维持供热运行,供热单位只能补水和向水中掺异物防窃。但水中异物却不防用以冲厕……结果导致供热水耗和燃耗增加,成本攀升;特别是系统内的水质恶化结垢堵塞,形成恶性循环甚至系统“瘫痪”。例如某市一集中供热小区,曾因补入污水致使地热采暖的盘管堵死报废,而由供热公司应急重新安装了散热器系统。

户内采暖设施私改难防:

因近年一些建筑围护结构与采暖设施的设计不合理、供热状况的不达标,同时可以被业主私自利用的采暖技术的进步,以及业主维权与防范能力的增强等原因,导致业主增加散热器和改成地热等私改现象已越来越多。如因山墙散热量大或散热器的配置不足而室温偏低,增加了铝合金散热器;因地热采暖的舒适节能,而将散热器改为地热;为了窃水加设水阀等。

采暖设施跑水难防:

因泵站集中给高差较大的楼房供热,致使楼内的水压很高,尤其是低层住户的水压更高,加之操作的失误,而常发生设施爆裂的跑水事故,给业主的财产甚至是生命造成损害,也使供热单位工作处于被动。

供热设施尚需防冻:

在住房紧缺时代各户都用热的情况下,因热水的流动不会发生供热设施的冻结。但现在却因节能房的保温性好、买房为投资、一户多房和人口的流动性大等原因,致使房产的入住率降低,或住户不交采暖费停止供热。

公寓式楼房采暖计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单位建筑面积耗热量的均匀化:

参照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将建筑围护结构(外墙)中心之外的面积,作为公摊的面积原理。从设计建设和改造上,按全楼的住户均能在同一的采暖舒适度(同一室温)条件下,采取调整各户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传热面积等方法,例如采用不同的保温材料和厚度、窗玻璃层数等,使楼内各户的单位建筑面积(m2)所负担的建筑围护结构表面散热量(采暖耗热量指标)基本相同;将楼房山墙和屋顶的大量散热,控制(降低)到基本不干扰计量公平合理的程度。

楼内户层之间少量传热干扰计量的问题,新设计建设的楼房应采取一定的隔热措施;至于既有建筑的户层间传热,则应相信业主将会自己采取各种措施解决,不致影响计量大局。

采用双水流量表的防窃技术:

即在现有由1支水流量表组成的热量表的基础上,再增加1支同规格的流量表;该表不参与计算热量,仅用以同时测得到的供水和回水两个流量的差值(扣除仪表的允差值后),作为监测和判断窃水行为的参考;如在某户某个时段发现差量异常大而质疑窃水时,可有目的入户核实查处。由于从系统内的任何一处取出水,均会导致两支水表产生差值,从而可能基本杜绝窃水现象;但需增加管理的工作量。

户式换热的供热技术:

即在现有分户热量表的基础上,增加板式换热器、膨胀水箱和管道泵,见图2。

图2 户式换热及其计热仪表系统

因户式换热技术的供热与用热的水系统互不相通,户内自成一个水系统,从而将能解决供热中的一系列顽疾:因户内系统中的水由业主自给,从而无需检查用户与设两支水表,彻底地解决了窃水的顽疾;户内采暖设施的任何私改均不影响供热的运行,从而为供热正常与经济运行提供了客观条件;因户内水位的高差和水流的阻力均很小,一般仅有5m水柱的压力即够,然而集中供热水的压力约有60m水柱,从而基本杜绝了户内采暖设施的爆裂跑水事故,及其次生灾害,利于生命财产的安全,即使可能漏水其责任也分明,户外漏水基本不威胁户内的安全,户内的漏水自然业主自负自理;更重要的是可将供热锅炉的高温热水直接送入户外的换热器,从而免去集中换热站的建设与供热泵的电耗工耗,并进一步提高供热的效率。

由上可见,户式换热的供热技术,对于供热、用热和国家均有利而无弊,应是供热的改进方向之一。户式换热供热技术看似增加了一次性投资,但其长期保证计量及节约的水和热,以及供热效率提高等的节能减排效益,即使是在未实施采暖计量的情况下,也应是利远大于弊。

供热设施的防冻措施:

将供热设施安装在户外管道井内不仅防冻,且不占户内地面,维修管理方便,其少量的散热同时还为其他的自来水和消防水等设施防冻。此外,做好楼梯间的防寒,供热设施及计量装置的管系与阀门的配置,也须满足防冻和管理的需要。物业公司维护好楼梯间的防寒设施也很必要。

采暖计量的过渡管理措施:

加强供热企业的管理:城市的供热办公室实现职能转变,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强化供热设施的建设和机构的监管与考核,以及政务的公开透明等,对抑制供热垄断、促进采暖事业的健康发展、节能减排与缓和供用矛盾具有积极作用。

住节能房应减采暖费:既然业主购住了节能房又确实节约了采暖能耗,政府则应给节能房评级出证,以市场经济等价交换规则,按评级收缴采暖费,使改革惠及民生,消费者享受改革的成果,并促进节能房的开发建设。

将含无采暖设施的建筑面积改为用暖的面积:在未实施采暖计量之前,将现行已明显有失公平仅利于供热单位的,含无采暖设施的建筑面积“规定”,改为用暖的建筑面积,即使将采暖的单价适当提高也符合公平的原则。

实施停热经济补偿制度:按公平交易的原则,改目前采暖期中供热单位暂停供热无经济补偿,以停供时间的比例并加价给用暖人,应急采暖的消费和受冻的经济补偿。

实施按月交费制度:改目前的一次性预交全费为与水电等同的按月结算交费制度,并按不同月份的耗能量交不同的费额。

采暖计量的法制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供热设施的物权与物业关系:住户(业主)应是设施的所有权人,供热公司则是设施的用益物权人,以户墙为管理分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强制实施“供用热合同”制度,规定供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将采暖计量纳入政府的质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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