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电梯还能用吗?
《法制网》7月20日消息,从国家标准委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由我国自主研制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已于近日获得通过,并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据悉,目前国际上尚无相关国际标准,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
据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机的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因此,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是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径,兼顾了经济性和科学性。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新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新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通过对存在失效或潜在失效风险的主要部件进行报废来推进电梯整机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电梯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使用寿命。
这位负责人指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弥补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缺乏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空白,为电梯服务过程中的主要部件报废提供技术依据,也为政府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在用电梯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是将加快推进在用电梯,特别是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提升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保障了乘用人员的安全。
三是兼顾了公共安全与资源节约。以上海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有两万余台,如根据15年的设计寿命全部整体报废,以平均每台耗费40万元计算,就需要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而只报废并更换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电梯继续保持安全运行,以更换20%的部件计算,可以节约超过64亿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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