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业管理中怎样应对火灾隐患?

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所决定,我国必将多建楼房,尤其是高层楼房,但相应也带来了新的管理问题,如楼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现介绍楼房在使用中常见的一些火灾隐患,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解决办法,供物业管理工作者参考。

现代楼房的火灾特点

建筑底层的商业化:现在不少的楼房其底层设有商业性场所并均加装饰,尤其是餐饮业,即使是用于居住,也因楼内燃气和电气化的普及,发生火灾的频次及其危险性大为增加。据报道我国仅厨房的火灾次数即已占全部火灾次数的20﹪。

建筑外墙的火灾危险性:因目前的节能建筑上大都粘贴了“难燃烧体”或“燃烧体”的苯板或聚氨酯等保温材料,其结构的断面见图1,从而易使建筑施工中裸露的保温层发生火灾〔1〕、〔2〕、〔3〕、〔4〕,见图2。

图1 节能墙体的结构断面

图2 某高楼建设中苯板的火灾实况

建筑竣工前虽已将保温层外加了不燃的保护层,但当入住后也可能给居住带来火灾隐患。其火灾的危险性主要是:

1、保温材料的耐火极限可能不够:即使在苯板外贴了饰面砖,也因其很薄而耐火极限很短,当遇火灾时饰面层背面的苯板温度,可能很快就超过了苯板的最高使用温度(75℃)而失去隔火作用,并因饰面层失去支撑而脱落,满足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建规》)GB50016表5.1.1的三级耐火等级非承重墙应达到“0.5h”的要求,更达不到《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下称《高规》)表3.0.2的“1.00h”规定。

2、建筑的防火间距可能不够:如在建筑设计规划时误将苯板按“不燃烧体”构件,确定了建筑防火间距和楼的层数,必将造成建筑防火间距和建筑耐火极限不够,从而造成火灾隐患。如使用在二级及二级以上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所确定的防火间距,问题将更为严重。

3、可能使火灾加剧:如苯板保温的建筑内发生火灾时,可能因门窗玻璃被烧碎使火焰外窜,继而可能使饰面内的苯板受到高温而发生熔化、收缩等质变和形变,导致饰面层失去支持开裂穿透脱落,随之外露的苯板必因遇空气而燃烧,使火势蔓延扩大,形成建筑内外的同时火灾,并释放出苯板及其阻燃剂燃烧时的浓烟与窒息中毒性废气,使人员的逃生、救助和消防扑救工作的展开陷入困境,还可能发生饰面层脱落砸人等次生灾害。

即使是建筑物的内部无火灾,但因防火间距不够,当对面建筑发生火灾产生辐射热、飞火或对流热时,也可能将本无火灾的墙上的苯板烤焦或引燃, 相继又可能因其门窗被烧毁而使火势蔓延进入室内。

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1、火势蔓延快:楼内的各种道井等竖向通道均可能成为烟囱,且高处的风力也大,能将火势迅速蔓延。

2、疏散困难:楼内的人员多、楼层多以及猛烈的烟火,会严重影响人员的疏散。

3、扑救难度大:楼高、火猛、烟大、供水难等因素,将给楼内火灾的自救与外援造成很大的困难。

4、火险隐患多:楼宇功能多(如营业仓储出租)、人员复杂和管理难等因素,可能致使潜在的火险隐患增加。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火灾隐患。

楼房第二疏散通道的火灾隐患

鉴于楼房的火灾特点,除在火灾初起时应奋力扑灭外,就是人员的避险,而避险就必须以疏散为先层数不多的楼房如遇火险,虽然可较方便地从楼梯疏散到楼外地面逃生,但在高层楼则必须有另外的垂直或水平的疏散途径,以确保人身的安全。为此,《建规》和《高规》均规定:楼梯间须通至楼顶;在各层的楼外设置连通走廊;在中层设置避难层等。遵循这些规定,建立第二疏散通道,确保提供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如人员向楼下疏散逃生遇阻,则可从另一途径疏散。

在楼房建设时虽大多执行了规定的要求,设有第二疏散通道。但据了解,在楼房特别是高层楼房的使用中,个别的业主,以及有的物业管理部门,忽视了第二或备用的疏散逃生途径,由于不当使用或疏于管理,阻碍了其疏散逃生作用的发挥。

楼梯间通楼顶的疏散通道受阻:当楼内人员需向下疏散时,如被楼下的烟火雾气封堵了楼梯间,被困人员则可沿楼梯间向上疏散至楼顶避险逃生或求救。

但在一些楼房的使用中,不少的物业管理部门却以“保安和防漏雨”等为由,还有的甚至将楼顶作为仓库,而将楼梯间通至楼顶的疏散门上了锁;还有个别住在跃层至楼顶的业主,将公用的楼顶据为己有,更换疏散门后再上锁。这些行为使楼顶失去了可供避险逃生的功能,构成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隐患。

楼外连廊上的疏散障碍:为了解决高层楼业主遇到楼梯间被火灾烟雾封堵,在无足够高的消防云梯救援,而无处逃生避险的问题,一些高楼已按《高规》的规定,使遇险的人员可通过楼外的连廊,到邻居家疏散逃生避险。

但在这些楼房的使用中,因物业管理的不到位,以及业主的有意或无意,致连廊被业主放置物件或封堵,甚至将连廊视为己有,改成封闭的阳台,致使连廊可能失去了疏散逃生的功能,剥夺了遇险逃生的备用条件。

图3 个别业主将连廊改为封闭阳台

电梯前室与疏散楼梯间之间的防火门失效

为了防止单元房间着火时的烟气冲入疏散楼梯间妨碍人员的疏散,在高层楼的设计建设中,除了单元房间须设防火型户门与电梯前室隔离外,还在电梯前室与疏散楼梯间之间设常闭式的防火门,以确保防烟楼梯间的畅通,其平面见图4。

图4 节能墙体的结构断面

但在使用中,也有因业主放置物件,或物业管理的不善,致有的常闭式的防火门被打开成为常开的通道,从而不仅使火灾的烟气易串入疏散楼梯间,还可能阻塞疏散通道。

楼梯上的疏散通道受阻

为保证火灾时众多的人员能从防烟的疏散楼梯间顺利疏散,《建规》和《高规》分别规定楼梯的净宽不宜小于1m和1.1m。但在实际使用中,也时常因物业管理的不善,导致疏散通道被个别的业主置物阻塞,从而影响了楼梯的疏散能力。

电梯前室的排烟加压送风口被堵

为保证火灾时消防人员和业主灭火与疏散的方便,《高规》规定必须同时向电梯前室送风,以驱赶烟火解除或缓解其对人的威胁。但实际使用中也时常有因物业管理不善,而被个别业主在送风口处置物,影响了送风能力的情况。

图5 加压送风口置物影响送风能力

楼栋间的消防车通道受阻

因楼房的火灾大都需要专业消防队的外援扑救,故必须随时保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故《建规》和《高规》均规定消防车通道的净宽与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但因近年小汽车进入家庭,大都挤占了楼栋四周的通道或空地停车,有些地方不仅消防车难以进入,连骑自行车和行走都不通畅。

消除火灾隐患物业管理部门任重道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建规》和《高规》的强制执行规定,尤其是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更重申与明确规定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等规定,并对消防的责任与违规的处罚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此,物业管理部门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长期规划,实施全面的现代管理:在接管楼房时,除了注意检查验收疏散与消防车道等是否齐全良好外,还应由建设单位将其功能及注意事项写入业主的《房屋使用说明书》中,并将其纳入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还需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更应经常抽查和监管其执行情况。

已经上锁的楼顶疏散门则应撤锁,保持通道畅通,但应设有弹簧合页或闭门器,以防楼内被风吹雨淋;如楼顶的防水层无保护层时,应事先抹好保护层,使其成为可供人攀爬的屋面;个别已在连廊或通道上置物或封堵,或改变连廊功能等行为,应进行说服教育制止拆除和给予消防监管,恢复连廊、防火门和送风口等的功能。解决业主停车占道事宜虽然可能较难,但至少也应保证消防车可以执行任务。

事关业主的生命安全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为建设环境友好性社会,绝不可掉以轻心。

参考资料:

[1]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12 ,P.15~23.

[2]周武良.外墙外保温技术体系的推广使用住.宅科技 ,上海.2006 .№3,29.

[3]汪峻峰.外墙外保温质量问题图解.机械工业出版社,北京 .2008(3),113.

[4]涂逢祥.建筑节能.47,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北京.2007(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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