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向“囤积储物狂”说不

又到例行(每年两次)的室内冷暖气设备检修,又一如所料看到检查技师们频呼“Oh, my God!”的瞠目结舌诧异面孔,即使是见惯世面的合约商,也对亚当家“杀戮战场”般的混乱叹为观止,简直堪称大厦的一大奇观,正确说应是大厦之耻。

约八百平方英尺(约合74.3平方米)的住宅单位内几乎水泄不通,塞满杂乱无章的物品——普通人眼中的垃圾,亚当心目中的无价之宝。搬进大厦约六年的亚当,家里的“财富宝藏”可说是与日俱增。其“财富”多数来自大厦底层的循环物品收集处,这是大厦专为住户而设的,把各类可循环再利用物品丢弃在一起,大厦清洁工人每天把物品移至六个特大的循环物品收集箱内,待多伦多市政府每星期一次到大厦收集。

赋闲在家的亚当据说曾在政府部门任职,一次工伤事故令他终止工作,但经济上并无后顾之忧,因为优厚的工伤事故赔偿金足以应付他正常的生活开支。

亚当搬进大厦之初,一个单身男子,家里物品也十分简陋,只是带来不少书籍。他少言寡语,深居简出,但却是彬彬有礼,让人感觉可能是一位深不可测的“文化人”。

不久大家发现,在家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又沉迷书籍的亚当其实还是一名极端环保分子,几乎每天早晚两次,在大厦的循环物品收集处可以看到他的忙碌身影,比每天清理一次物品的大厦清洁人员还要积极。也正是亚当日积月累的“环保”行为,致他家室内环境状况的“庐山真面目”终被揭开,在大厦例行入屋维修检查时,里面堆积的“宝藏”让工作人员和各合约商目不暇接,并且匪夷所思。

随着各类物品日囤月积,亚当的家也慢慢演变,从大门通往冷暖气风机一段已由一开始的“康庄大道”变成“羊肠小道”,到后来,维修人员要在亚当的囤积物之间迂回曲折才能抵达目的地,再到后来,更是别无选择必须踏着亚当的“珍藏”出入了。

请看亚当住宅单位囤积的部分物品清单:电视机四部、电脑三部、显示屏三台、微波炉两台、电熨斗三个……(均为大厦住户丢弃物,能否继续工作不详),各式酒瓶无数,自行车两辆,餐桌、书桌、沙发、床垫、柜子等至少各两套,不同款式椅子起码一打,各种家居装饰品(镜框、相架、油画等)不计其数,书籍至少以千计……物品太多,恕不能尽录,相信要保证不会大海遗珠地盘点完所有物品的话,需“专业人士”才能胜任此艰巨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采取行动了。住户可能会想:“大门一关是我自己的私人领域,我的家弄得如匪徒劫后罪案现场又如何,又干卿底事?”但这可是大错特错了。此等“储物狂”(Hoarder)行为虽然在个别的住宅单位内部发生,但对大厦整体及其他住户却有直接影响,包括:

1、增加潜在的火灾危险,且一旦发生会迅速蔓延到周围单位;

2、大厦的保险金额因此上升;

3、对住宅单位内住户健康构成威胁;

4、住宅内堆积如山的物品发出的异味传至邻居单位及公共走廊;

5、对大厦物业价值有直接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物业管理公司向亚当好言劝告,未果,继而发信警告,但亚当依然我行我素,管理处惟有向多伦多卫生健康及消防部门求助。但由于是共管公寓大厦内属私人拥有物业,两政府部门在管辖权上有不同的想法,认为应由大厦本身自行解决这些内部问题。

无可奈何之下,大厦只好根据《共管物业法》(Condominium Act)第90条“业主有责任维护其单位的正常状态”,及第117条“业主有责任保证其单位的状况不会对其他住户及财物构成危险和威胁”行事。亚当显然违反了以上两条法规,大厦于是正式向他发出律师信,并入禀法庭申请对其单位进行强制清理,当然所有费用必须由他本人负担。加拿大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冗长的法律程序却让人吃不消,只好给足耐性等吧。

2013年前在多伦多市中心住宅大楼200 Wellesley Street发生的特大火灾震惊全城,火灾源头正是大楼一个臭名昭著的“储物狂”单位,屋内堆积如山的书籍致星星之火迅速蔓延至其他相邻单位,对整幢大厦造成巨大损毁。其实大楼的管理部门一早就知道“储物狂”的存在,也详细了解其住宅单位内潜在的火灾危险,但多次较量未果,在物业管理部门准备采取更进一步措施时已为时太晚,灾难在瞬间蔓延,祸及几乎整幢大楼。

此惨剧发生后,政府部门似乎痛定思痛,决心铲除“囤积储物狂”这类火灾祸源,防患于未然。如果大厦的物业管理部门向消防部门投诉某一单位内的潜在危险,附上详尽资料,如图片、曾发生的个案等,消防部门会上门检查,确认火警危险的存在,并向该单位业主或租客发出警告信,限令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清理完毕,并须符合消防条例。该警告信同时发给大厦,因此大厦有责任监督违例单位于限期前完成清理工作,否则,大厦将负责替违例业主完成清理。

有了这一新的行动指引,大厦再次迅速向消防部门申请,果然很快有消防官到亚当的单位检查,结果可想而知,亚当被勒令尽快清理其“乱葬岗”般的住宅单位,大厦雷厉风行,委托专业清洁公司,让亚当的单位焕然一新。

看来200 Wellesley Street特大火灾似乎真的改变了固有的处理“储物狂”单位的模式,让当地消防部门直接介入,快速解决大厦的消防隐患,省却等候漫长法庭程序的麻烦,更省却不菲的法律费用。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3年第2-3期/总第249期,播音/九个太阳,播音日期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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