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所有狗主人
首先,我们来看看发生在大洋彼岸的一件事,加拿大卑诗省的华裔大学生林某涉嫌“虐狗”被控,他将面临两年刑期,最高罚款达$75,000,并且终身不得养宠物。
那么,这个林某到底对狗狗做了些什么?为什么会面临两年的刑期,还有巨额罚款75000加元(折合成人民币约35万左右)?
据悉,这只可怜的哈士奇willow,在1月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Willow的消化系统中布满了砂石和泥土,一点儿食物的影子都没有。由异物引起的腹部疼痛令Willow连躺都躺不下来,它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动物保护组织发表的声明中指出,为了生存,Willow长期以来不得不靠吃碎石来填饱肚子。
看到这,大家基本对这个事情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林某并没有对willow做出什么“特别”的举动,他只是不给willow饭吃,说白了willow被它的主人抛弃了亦或是“遗忘”,willow可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因此,Willow为了生存不得不吃土,还好willow是一只“善良”的狗狗,并没有因此产生“怨念”而去攻击他人。
不管怎样,林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假如这个事,发生在中国会怎样?我说的不是中国没有“流浪狗”(相反中国有很多的流浪狗),而是说这个判决发生在中国的话,请自行脑补:不给狗饭吃,狗快饿死了,然后狗主人被罚50万,终身不能养宠物,另外,还有两年牢狱之灾!
判决是不是有些过重了?有人说,不就是一条狗吗?它可能还不值35万,有人还说,毕竟是一条生命,众生平等!
中国有着千千万万的“流浪狗”,小区里,校园里,街角巷尾等等,几乎都可以看到“流浪狗”的身影,“流浪狗”也一次次的成为社会焦点,比如说各高校闻名遐迩的“学霸狗”,有的可以得到亲切的接待,甚至获得“学习”的机会,有的则命运悲惨,被保安打死。另外,也有“流浪狗闯入小区咬伤5人被击毙,有人被咬骨折”,这样的惨痛事件,可以说不胜枚举,而这些事件中几乎都有物业公司的参与(这是一种被动式的参与)。
保安与“流浪狗”无冤无仇,但是“流浪狗”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这是一个大大的难题!打了它,伤害了“小区业主(爱狗人士)”的感情!给它留条“活路”,那么一旦发生咬人事件,物管公司能否脱离关系?
当一些媒体像学会了“通灵术”一样,编排“学霸狗”偏爱高等数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流浪狗为什么要去流浪?
还不是因为,被主人给抛弃了?而这就是“问题”的根源,狗主人制造出来的“麻烦”,却要物业公司,甚至是整个社会来为其的“不负责”承担代价!
这样合适吗?
那么狗主人为什么要抛弃狗狗?因为“抛弃”的成本太低了!假如在中国“虐狗”要承担两年“牢狱之灾”,50万的罚款,并且终身不得再养宠物,这样的话,“流浪狗”会不会少一些?
历史不能假设,笔者也无意传达“我们一定要借鉴他国的做法”这个意思,毕竟判罚标准要根据国情来综合决定。但是一切“混乱”的根源:都在于狗主人。这个说法不是危言耸听,笔者也无意哗众取宠。
养狗就像养孩子一样,既然决定了为人父母,成为监护人的话,那么就应该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当你还没做好准备的话,请不要假装自己很有爱心,因为你的“始乱终弃”,很可能会给他人造成无尽的痛苦,最苦的还是willow以及成千上万枉死的“流浪狗”。
所以,我们要呼吁:养狗的人,如果你要养,就好好对它,否则请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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